一般指引及參考資料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在2020年7月31日起生效的最新指示

致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負責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最新指示及其他應採取的措施

本署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再次發信予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及負責人,為進一步減少集體用膳和社交接觸以防止病毒繼續在社區傳播。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藉2020年7月30日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由2020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8月4日的期間生效。

在該最新指示下,餐飲業務可恢復提供日間(即由上午五時至下午五時五十九分)堂食服務,惟餐飲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並不得有多於二人同坐一桌。此外,任何餐飲處所內的桌子擺放布局,須確保任何兩張可供顧客使用或顧客正在使用的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隔板作出有效分隔。有關詳情,請參閱附件

另外,本署也呼籲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除注意處所內工作人員或顧客的社交距離外,也要注重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本署現進一步建議各位採取以下的措施:

  • 盡量為顧客提供外賣甚或外送選擇;
  • 避免搭枱;
  • 盡量安排單向座椅、避免面對面的接觸;
  • 加強清潔、檢查及維修處所內的所有通風氣系,包括出風口、隔塵網、鮮風入口處及通風管道等;
  • 處所內的經常觸摸的地方(例如門柄、桌面和座位等),應定期清潔和消毒,尤其是桌面範圍包括分隔板應在每批客人離開後清潔和消毒才讓下一批客人入座;
  • 除向每位顧客提供自用的餐具外,應主動向每一枱顧客提供額外的餐具,作「公筷」或「公匙」使用;
  • 所有食物、飲品和餐具,必須適當貯存和蓋掩,員工在傳送食物時,亦必須把食物妥為蓋掩;
  • 盛載食物的餐盤、尤其是餐盤的邊緣每次在客人使用後均須徹底清潔和消毒。同時,如使用餐盤墊紙,亦應在每次使用後更換;
  • 須確保用作送遞食物或飲品的工具必須保持清潔和定時消毒,該些工具不可用於收集餐桌上已使用的食具及食物殘渣。另外,用作收集已使用的食具及食物殘渣的工具亦要保持清潔和定時消毒;為方便員工辨識該些工具,以及讓食客知悉食肆有採取適切措施以保障食物衞生,應考慮以不同顏色的工具或貼上標貼以識別不同用途;
  • 必須於食物房(包括廚房、洗滌間)內處理食物及清洗食具,而不可在任何露天地方進行。
  • 清洗用具及設備後,須以機械方式或人手消毒,以減低交叉污染和傳播疾病的風險。須在廚房/食物配製室/碗碟洗滌室設置容量不少於23公升的消毒器,以便將所有在烹製食品或飲食時所使用的陶瓷器、玻璃器皿或其他用具消毒,且須備有穿孔金屬托盤或鐵絲網狀隔水托盤,以盛載正在消毒的器皿用具。若不使用消毒器,可用洗碗機或殺菌劑代替。洗碗機或殺菌劑的種類,必須獲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認可(詳情見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9條,相關的發牌條件及食物衞生守則條款);
  • 應加強對食物業處所包括食物房(包括廚房、洗滌間)、廁所和座位間的清潔,每天定時(最少三次)及在有需要時應用1:99(即把1份漂白水與99份水混和)的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以經常保持清潔和適當維護,而在處理被呼吸道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的地方,則應用1:49(即把1份漂白水與49份水混和)的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
  • 確保沖廁設備運作妥當及廁所內應備皂液、紙巾和乾手機;
  • 一般衞生設備例如座廁和地台排水口連接的污水管都設有隔氣彎管,為防止污水管的臭味和昆蟲等外物進入樓宇內,隔氣彎管的U形聚水器內須有足夠貯水,方可發揮其隔氣功能。為防止隔氣彎管乾涸時細菌或病毒有機會造成環境污染,並傳播疾病,應定期(約每星期一次) 把約半公升清水倒入所有排水口,然後把一茶匙1:99稀釋家用漂白水倒進排水口。如隔氣彎管有損毀,或排水口發出臭氣,應立即維修;
  • 垃圾及食物殘渣必須貯存於有蓋垃圾桶並妥善棄置;
  • 食物業從業員於工作期間,必須戴上口罩;
  • 食物業從業員須時刻保持雙手清潔。在處理食物前、處理生的食物後、如廁後及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都應用梘液及清水洗淨雙手。如要使用即棄的手套,要注意手套不能代替清洗雙手,並要正確使用;手套如有損壞、弄污或食物處理人員因暫停工作而把手套除下,便應把手套丟掉;要經常更換手套,更換時和除手套後都要清洗雙手。另外,用於進行清潔及洗滌工作的員工的工作手套要易於識別,令需要執行不同工作的員工亦容易分辨;
  • 洗手時應以梘液和清水清潔雙手,搓手最少20秒,用水過清並用抹手紙弄乾。雙手洗乾淨後,不要再直接觸摸水龍頭(例如先用抹手紙包裹著水龍頭,才把水龍頭關上)。如沒有洗手設施,或雙手沒有明顯污垢時, 使用含70%至80%酒精的消毒潔手液潔淨雙手亦為有效方法;以及
  • 工作人員如患有或懷疑受到傳染病感染或出現病徵,例如感冒、腹瀉、嘔吐、黃疸病、發燒、咽喉痛和腹痛,應停止處理食物。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時,應盡早求醫並不要上班。

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各食物業負責人及從業員必須共同努力,確保處所清潔衞生及食物安全,並持之以恆。對罔顧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的違例人士,本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20年7月30日

最近修訂日期: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