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食物業處所持牌人︰
持續遵守換氣量規定
確保空氣淨化設備開啟和運作正常
繼本署2021年12月8日及10日的信件,我們再次致函給你,提醒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負責人,必須遵行《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各項規定(特別是關於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的要求),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
政府表示2019冠狀病毒病,特別是最新的Omicron變異病毒株持續在全球急速擴散。鑑於世界各地疫情不穩,加上聖誕節、除夕和新年假期傳統上是親友聚會的時間,病毒傳播的風險可能進一步增加。在室內的餐飲處所,顧客用餐時會脫下口罩,良好及高效的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有助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政府呼籲市民及處所持牌人/負責人繼續做好防疫措施,防範疫情出現反覆的情況。
根據第599F章下發出的指示,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處所安裝空氣淨化設備後,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間按生產商説明書適當地開啟、運作、保養及維修有關空氣淨化設備。
正如第599F章下在提供堂食食肆實施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發布的指引提到,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經考慮實地情況和製造商說明,計算所需的空氣淨化設備數量,並確定在座位間裝設空氣淨化設備的位置,以及根據空氣淨化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資料填報證明書。請根據該承建商的建議把各個空氣淨化設備放置於適當位置,並按生產商説明書適當地開啟及運作有關空氣淨化設備。
正如本署2021年12月10日的信件提到,我們已在2021年第二季上載至本署網頁的參考視頻中提到,HEPA空氣淨化設備須按照生產商的說明進行定期保養及按其建議定期更換濾網,而UV-C空氣淨化設備須按照生產商的說明進行定期保養並在關掉紫外光燈後使用適當工具清潔保護罩及清除機內的塵埃。請按生產商説明書適當地保養及維修有關空氣淨化設備。
工作小組已在2021年12月15日公布《遵行第559F章堂食餐飲處所座位間換氣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總結報告》,扼要闡述工作小組的工作與成果,並把經驗整合成有用的意見,供日後分享/交流。上述工作小組總結報告已上載至本署的專題網頁。
本署強烈呼籲餐飲業務負責人同心抗疫,持之以恆,時刻遵守各項最新指引,在經營業務期間確保員工嚴格遵守各項預防及控制疾病的規定及指示,同時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時和在處所內進餐及逗留期間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指示。在聖誕節、除夕和新年假期及前後日子持續嚴格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保障個人及公眾健康。本署會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等法例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全城起動,快打疫苗!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