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备有多类货品及服务的通知名单,以便发出招标通知。申请纳入食物环境卫生署通知名单上的供货商,无须缴付费用。
现时尚未纳入名单的商号,可下载「纳入食物环境卫生署通知名单申请表格」。填写后连同相关文件寄回:
食物环境卫生署物料供应组
香港湾仔爱群道28号
爱群阁一楼
本署会审核接获的申请表格。提交的证明文件经查证后,如获本署接纳,即可列入本署的通知名单内。商号须提交有竞争力的标书,以及在履行发给的订单或合约时保持满意的表现,才可继续保留在名单上。政府有权因应任何可能影响该公司资格的新数据,对其作为本署通知名单上的资格作出评审。此外,政府可随时从本署的通知名单删除任何一间公司,而事前无须作出通知和赔偿。
如有需要时,本署通知名单上的供货商就其登记提供的物料或服务,会收到招标通知。
有关其他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货商的通知名单的政府部门的资料,请按此链接到政府物流服务署网站参阅「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货商的通知名单的政府部门一览表」。
https://www.gld.gov.hk/zh-cn/our-services/one-stop/supplier-corner/goods-service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