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安置所處置骨灰的資料

  1. 正進行「指明人員」認為對處置骨灰屬必需步驟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2. 正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3. 正進行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附表5第18條獲批准的其他「骨灰處置方案」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4. 已完成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附表5第18條獲批准的其他「骨灰處置方案」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5. 已完成「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6. 已完成「指明人員」認為對處置骨灰屬必需步驟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備註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下稱《條例》),任何屬於下列情況,須按「條例」規定進行「訂明骨灰處置程序」:

有關「訂明骨灰處置程序」的資料,請按此。在條例指明的情況下(例如棄辦骨灰安置所或接管人根據《條例》第75(4) 條向署長作出請求),食物環境衛生署的「指明人員」會就某些私營骨灰安置所進行其認為處置骨灰屬必需的步驟。

有關處置骨灰的規定,請參閱《條例》第7部及附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