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安置所處置骨灰的資料

已完成「指明人員」認為對處置骨灰屬必需步驟的骨灰安置所的名單

序號 骨灰安置所名稱 骨灰安置所地址 展開骨灰處置通告 場內申索期間 無人認領骨灰
暫時存放的地點及
(開始存放日期)*
通告
發出日期
通告複本 開始日期 終結日期
1 定慧寺 新界大埔馬窩村 53 號 14.2.2018 5.3.2018 4.3.2019 食環署
骨灰暫存設施
(20.12.2019)

*注意:就原先存放在有關私營骨灰安置所的骨灰所進行的「訂明骨灰處置程序」已經完成,所有無人認領的骨灰暫時存放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骨灰暫存設施。如合資格申索人在指明的「開始存放日期」起計36個月內欲申請領回該些骨灰,請致電2892 2731與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人員聯絡。申請領回骨灰期限將於「開始存放日期」起計36個月完結時屆滿。

因應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可能影響了後人祭奠逝者和領回骨灰的進程,現實施特別安排: 就著那些暫時存放在食環署的骨灰暫存設施超過36個月的骨灰,合資格申索人可申請領回該些骨灰的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讓有關人士有更多時間向骨灰所辦提交領回骨灰申請。

在上述申請領回骨灰期限屆滿後,食環署會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附表5第15條的規定,視乎實際情況以合適的方式處置無人認領的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