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設持牌小販推廣非接觸式付款資助計劃,現正接受合資格的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流動小販申請一次性資助。經審批後,合資格持牌小販可獲一次性港幣5,000元資助。
接受申請日期及申請辦法如下︰
| 申請期: |
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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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所有本港的小販牌照持有人均可申請是項資助計劃。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須持有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根據《小販規例》(第132 AI章)簽發的有效固定攤位小販牌照[註1]或流動小販牌照(「小販牌照」),並於獲批時有關小販牌照仍然有效;
- 申請人的攤檔必須在提交申請及在申請獲批時仍然營運;
- 申請人現正或擬在其攤檔中為顧客提供最少一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
- 申請人已選或擬選的非接觸式付款方式是經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監管的持牌銀行或儲值支付工具(SVF)持牌人[註2],或扣帳/信用卡計劃處理;
- 申請人在與服務提供者簽訂有關提供最少一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的服務合約前,已向食環署提交申請並獲得原則上批准;
- 食環署批出資助前,申請人須 (i) 就在申請表第III部所揀選在小販攤檔內為顧客提供的最少一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與服務提供者簽訂不少於兩年的有效服務合約[註3],並提交一份合約副本供食環署核實;如該服務合約上未有註明申請人的姓名資料,則必須同時提交由商業登記署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發出的「商業登記冊內資料摘錄」;及 (ii) 在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前確認在攤檔內已完成安裝及使用非接觸式付款方式;及
- 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後至批出資助時沒有受破產程序/訴訟程序/命令的約束。
[註1] 持有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熟食檔位有效租約/暫准證的檔戶須向房委會提出申請。
[註2] 截至目前為止,金管局已向18個機構(其中3個為持牌銀行)發放了SVF許可證。申請人可瀏覽金管局網站(https://www.hkma.gov.hk/chi/regulatory-resources/registers/register-of-svf-licensees/),以獲取最新的SVF持牌人的名單。
[註3] 服務合約須以印本方式簽訂,電子服務合約不會接納。
申請辦法
索取申請表格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接受申請期內 –
- 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下載及列印申請表格;或
- 在辦公時間內親臨所屬食環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或小販及街市組辨事處索取申請表格。
填寫及遞交表格須知
填妥申請表格後,申請人可於接受申請期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
填寫申請表格前應詳閱申請表格中的內容、申請條件、遞交表格須知及其他須注意事項。
遞交表格
填妥申請表格後,申請人可於接受申請期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
- 不論是固定攤位小販牌照或流動小販牌照持牌人,均可於網上遞交申請;
- 持有有效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持牌人或新界區持牌流動小販亦可以郵遞方式/親身遞交已填妥的表格至其牌照所屬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辦理申請;以及
- 港島區及九龍區的持牌流動小販亦可以郵遞方式/親身分別遞交表格至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或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辦理申請。
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如下(港島區及九龍區的持牌流動小販適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休息
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 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8樓
電話號碼::2879 5696
九龍欽州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衞生署南昌辦事處暨車房3樓301室
電話號碼:2309 2086
- 每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內提供個人資料與否,純屬自願性質。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逾期遞交申請、申請資料不全、提供不正確資料或重複申請,其申請將不被接接納。
- 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6月30日下午五時正前遞交。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將郵戳日期為準,逾期申請恕不受理。網上申請截止時間以食環署申請系統的時間為準,請預留足夠時間填寫。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流程
- 申請人須揀選擬議在其攤檔提供最少一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供顧客使用,並在與有關服務提供者簽訂服務合約前,填妥申請表格及於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前提交申請,供食環署批核。
- 一般情況下,食環署在核實申請人擬提供的非接觸式付款方式妥當後,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
- 申請人須獲得食環署發出原則上批准後,方可與申請表格第III部所填寫的服務提供者簽訂不少於兩年期的服務合約,並在其攤檔進行有關安裝,以提供擬議的非接觸式付款方式給顧客使用。
- 申請人在其攤檔完成所需的安裝以提供非接觸式付款方式後,須於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前填寫夾附在原則上批准通知的完成安裝確認書連同服務合約副本交回所屬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或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和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如該服務合約上未有註明申請人的姓名資料,申請人必須同時提交由商業登記署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發出的「商業登記冊內資料摘錄」。
- 食環署會在核實服務合約和檢查攤檔已完成所需的安裝以支援於攤檔使用非接觸式付款後,才會批出資助。
處理申請
- 食環署會按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及審批申請。
- 申請人可能需要出席會面,以核實提交資料。
- 經審批後,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就每一個合資格的小販牌照獲發放一次性港幣5,000元資助。而申請人在接獲資助時不受任何破產程序/訴訟程序/命令的約束。該筆資助會以劃線支票發放予申請人,並寄往申請人在食環署記錄內的通訊地址。如需更改通訊地址,申請人必須以書面通知其小販牌照所屬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港島及離島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或九龍區小販及街市組辦事處辦理更改手續。
- 無論在申請的攤檔內提供多少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或多少個非接觸付款終端機,食環署只會向每一個獲批准的申請人發放一次資助
- 合併的攤檔被視為一個攤檔計算。
- 除了網上遞交的申請會透過電腦系統自動回覆認收申請外,食環署在一般情況下會在接獲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申請通知。無論以郵寄、親身或網上遞交申請表格,食環署在接獲申請後,均會以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以手機短訊認收及通知有關申請編號,並在有需要時可盡快聯絡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申請人將不會接獲確認申請通知及其申請編號。申請人必須填寫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 每一位合資格的持牌小販經審批後,可獲得一次性港幣5,000元的資助。申請獲得批准後,食環署會根據有關小販牌照持有人在食環署記錄內的通訊地址,以劃線支票發放資助並將支票寄往該地址。
其他須注意事項
- 索取或遞交申請表格,均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 食環署並無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辦理申請提供協助。
-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在與政府人員履行公職有關的情況下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即屬違法。
- 如申請人提供失實資料、作出虛假聲明或違反申請表第IV部份的承諾,政府有權作出適當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拒絶資助申請、撤銷已發出的批准及向申請人追討已批出的資助以及一切相關開支。
- 申請人須在提交本申請表格並獲得食環署原則上批准後,才與擬議的服務提供者簽訂有關提供最少一種非接觸式付款方式的服務合約。申請人如未獲得食環署發出的原則上批准而與擬議的服務提供者簽訂合約,有可能導致本申請不合資格而不獲批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