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 / 負責人:

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嚴格遵從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政府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之前的社交距離措施,並因應近日的羣組個案加強餐飲業務處所內的感染控制措施。有關指示及指明由三月四日零時零分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三月十七日(指明期間)。詳情請參閱附件一

除繼續遵守各項一直生效的規定及指示 1,請特別注意下列最新的規定及限制。

[1] 包括在處所入口或當眼的位置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海報、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隔板作出有效分隔、餐飲處所內的顧客人數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50%、除在餐桌飲食外必須一直佩戴口罩、為進入處所的人士量度體溫以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此外,餐飲業務負責人如採取額外兩項新增措施(即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前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有關二維碼,或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記錄31天,及安排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以及確保員工取得檢測結果的短訊,及保留每次的短訊記錄31天),才可放寬堂食時間至下午九時五十九分及不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1. 須安排專職員工負責收拾使用過的餐具和清潔及消毒使用過的餐桌及隔板(收拾職責)而其他員工只執行收拾職責以外的職責。如有關安排不可行,須確保執行收拾職責的員工在轉為執行其他職責前須採取手部衞生措施,即使用酒精搓手液、洗手或更換手套,並應在每輪執行收拾職責期間按需要採取手部衞生措施。
  2. 為方便接待少數族裔或外籍傭工顧客的餐飲處所,本署已製備以九種語言表達的告示範本以供使用。如有需要,可在以下網址下載。

    https://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Prevention_and_Control_of_Disease_Regulations_FP_20210304_notice.html

至於適用於第599F章最新指示及指明的常見問題,詳情請參閱附件二

在控制疫情及讓經濟復甦的前提下,為令餐飲業界能跨前一步,政府強烈呼籲所有餐飲業務負責人齊心合力,共同加強並持續採取各項防疫措施,使市民安心享用堂食服務。此外,本署會加強巡查以確保有關規定及指示得以遵從,在初期的宣傳教育工作過後,會在適切階段對罔顧法紀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亦會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第599F章的法定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