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眾娛樂場所持牌人 / 負責人︰

擴展使用「安心出行」的安排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發出最新指示,包括將必須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擴展至所有表列處所。政府公布由十二月九日起生效的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安排,以落實早前在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公布。

鑑於變異病毒株在全球擴散的速度極快,政府必須嚴陣以待,採取嚴謹的防疫措施,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疫情防控策略,以達致『動態清零』的目標。為更有效和精準地追蹤確診個案、評估暴露風險及為相關人士進行病毒檢測,政府有必要執行相關措施,從而增強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市民大眾安全。

使用「安心出行」的安排

現時,一些受第599F章規管的表列處所已實施顧客或使用者必須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由十二月九日起,相關規定將適用於所有受規管的表列處所,包括公眾娛樂場所。有關規定的詳情、相關表格的範本,以及常見的問題等資料均已上載至本署的專題網頁

根據最新安排,公眾娛樂場所的顧客或使用者在進入相關處所前必須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考慮到有個別人士因合理理由未能符合相關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以下三類指定人士可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他們為:

  1. 65歲或以上和15歲或以下的人士;
  2. 殘疾人士;及
  3. 其他就上述安排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為合資格的人士。

只就15歲或以下而未能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人士(相關顧客或使用者),若其成年同行人士已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有關場所二維碼或按規定使用上述指定表格登記相關資料(如適用),則相關顧客或使用者毋須以指定表格登記有關資料。

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應同心協力、持之以恆,時刻遵守各項最新指引,這點至為重要。本署會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及環境衞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全城起動,快打疫苗!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