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

  1. 甚麼是滲水的常見原因?

    常見滲水原因 :

    1. 樓上、毗鄰或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漏水
    2. 樓上、毗鄰或本身單位的供水管漏水
    3. 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欠妥或殘損
    4. 污水或雨水經由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窗戶滲入
  2. 如何偵測居住單位內的滲水原因?

    滲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通常可用簡單的修葺工程糾正。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請參考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檔案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3. 如何處理滲水糾紛?

    業主有責任維修及管理其樓宇,包括解決滲水問題。如果懷疑滲水情況是源自樓上或毗鄰的單位,應盡快與有關住戶商討,要求協助檢驗找出滲水原因及進行維修工程。如欲了解更多,可觀看宣傳短片「滲水問題同解決 有商有量好街坊」: https://www.isd.gov.hk/chi/tvapi/16_fh56.html。此外,亦可向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求助。必要時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停止滲水,甚至提出索償。

  4. 政府部門可提供什麼幫助?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聯辦處會就滲水投訴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辦處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而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聯辦處會根據相關法例賦與的權力調查有關滲水個案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倘若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該個案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聯辦處便無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

    樓宇業主/住戶就須注意事項,可參考以下聯辦處編印的「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5. 聯辦處職責是甚麼?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6. 聯辦處需要多少時間調查滲水原因?

    根據工作程序,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嘗試確定滲水源頭。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辦處會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7. 聯辦處是否有法定權力制止滲水?

    聯辦處職員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証實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後,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有關人士,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8. 聯辦處怎樣進入住用單位調查?

    處理滲水投訴時,調查人員需要相關人士合作,進入投訴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及收集証據,以確定滲水源頭。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樣本進行化驗。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9. 如何向聯辦處索取滲水調查報告?

    業主如欲索取有關的滲水調查報告的副本,可根據《公開資料守則》提出要求。申請人可先聯絡聯辦處的個案負責人員(食物環境衞生署或屋宇署人員)以了解所需的報告詳情。申請人亦可將申請表格以郵寄、傳真或電郵送回聯辦處。有關申請表格可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 https://www.fehd.gov.hk/tc_chi/department/code_on_access_info_proce.html下載,有關向聯辦處索取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滲水調查報告影印本的標準收費可參閱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 https://www.fehd.gov.hk/tc_chi/department/code_on_access_info_proce.html,而屋宇署就第三階段滲水調查報告的複印服務收費可參閱屋宇署網頁: 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request-for-information/index_fees.html

  10. 業主和住戶如何查詢及委聘建築專業人士/顧問公司 / 持牌水喉匠進行調查滲水和尋找滲水源頭,以解決滲水滋擾?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而維修保養樓宇及保持環境衞生是業主及住戶的責任。要徹底解決滲水問題,是需要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除了透過聯辦處的協助尋找滲水源頭,有關業主和住戶可以透過互相合作,委聘專業人士/顧問公司提供相關服務,包括滲水調查及尋找滲水源頭丶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滲水滋擾。坊間與建築相關的專業學會或機構,可向市民大眾提供有經驗的專業人士/顧問公司提供相關的服務。在這些專業學會當中,香港測量師學會積極表示一些有經驗的會員/顧問公司樂意提供相關服務,以下的網站由香港測量師學會提供:

    1. 勘測滲水專業人士名單

      https://www.hkis.org.hk/tc/experts.html?category=1

    2. 提供專業意見解決滲水問題的測量 / 顧問公司名單

      請點擊下列連結進入 "測量公司(業務性質)"頁面後,再按"11 滲水問題"以取得名單 (pdf 檔)

      https://www.hkis.org.hk/tc/division_bsd.html?id=21

    免責聲明
    業主須負責自行評估名單所載的一切資料;如對有關名單相關事宜有疑問,應聯絡香港測量師學會。有關名單是由香港測量師學會所編製、備存和提供。香港特區政府沒有參與編製有關名單,亦不會對有關名單的不準確之處,或超連結產生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有關名單所載的服務提供者的資料或其表現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食物環境衞生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若滲水問題涉及供水系統,業主可委聘《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下訂明的持牌水喉匠為供水系統進行檢查及所需維修。持牌水喉匠名冊可於以下水務署網站找到:http://www.wsd.gov.hk/tc/plumbing-engineering/licensed-plumbers/index.html

    水務署不會介入沒有證據顯示浪費供水但又有輕微滲水滋擾的私人糾紛。在此情況下,你可以考慮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協助調解(電話:2525 2381),若情況證明需要,你也可諮詢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以看應否提出民事訴訟。

  11. 聯辦處怎樣處理雨水滲漏?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聯辦處按既定程序需停止跟進個案。儘管如此,聯辦處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檢查其大廈天台或外牆的狀況及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如有需要,聯辦處亦會把個案轉介屋宇署以處理樓宇安全的問題。

滴水

  1. 常見對公眾人士造成滋擾的滴水原因
    1. 冷氣機
    2. 供水管漏水
    3. 排水管漏水
    4. 淋花
    5. 晾曬衣服
  2. 如何處理?

    當接獲滴水投訴個案後,食環署人員會進行實地調查,以確認投訴是否成立。若滴水情況對公眾人士造成滋擾,查找滴水源頭及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若有關個案涉及本署以外的工作範疇,會轉介予相關部門跟進 (例如:破損供水喉管、破損外露/外牆排水管)。

  3. 在甚麼情況下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書?

    倘若證明妨擾事故屬實,並確定造成妨擾人士的身分,便會把「妨擾事故通知」送交有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