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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II

食物或饮品供应器及餐饮用具洗涤机设计指引

     按照《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和本署发牌政策,食物业使用的杀菌剂溶液和某些类型的食物业设备,须预先获得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批准。该些食物业设备类型包括:

(a) 餐饮用具洗涤机;

(b) 冰冻甜点的热处理器具;

(c) 奶类的热处理器具;以及

(d) 爆谷∕棉花糖机。

    凡食物业设备属于无须经本署批准使用类型,该设备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宜采纳有关于食物业设备的设计守则,作为一般指引,以提高食物卫生水平。

    一般而言,在食物业处所使用的各类食物或饮品供应器,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卫生规定:

  1. 供应器会接触到食物的部分须以光滑、无毒性、不吸水和防锈物料制造。这些部分的内角位和角落均须圆滑,方便清洁。
  2. 供应器会接触到食物的部分,除非其设计是供在原位清洁,否则必须易于拆除或触及,以便检查和以人手清洗。
  3. 供应器的门和掩盖须安装紧贴,以防虫鼠或尘埃进入。
  4. 可容纳大量液体食物或液体食物配料的售卖机,其内须装设容器,以收集水滴、溅漏及溢出的食物或机内其他废物。
  5. 附带手册,详细说明有关操作、清洁、消毒和维修的正确程序,以供用户参阅和遵循。

食物或饮品供应器的常见类型

食物或饮品供应器的常见类型有食物售卖机、   冰冻甜点(软雪糕/冰冻乳果)调配分售机及人手操作非瓶装饮料调配分售机。这些供应器均须符合基本的卫生规定,亦须符合下列的特定规定:

  1. 食物售卖机
    1. 食物出口须装设紧贴的自掩门或自掩盖。除非顾客正拿取食物,否则自掩门或自掩盖须时刻关上,以防顾客用手触摸食物出口或有虫鼠、尘埃等物从出口处进入售卖机内。
    2. 如售卖机出售的食物需受温度控制,售卖机应装有自动调温控制装置,以确保售卖机内的温度保持在适当水平。
    3. 摆放在售卖机内的所有可取出食物容器,包括盛水容器,均须配有盖子,以防污染物跌进容器。
    4. 售卖机内所有发热元件须与食物格妥为分隔,或其安装方法可以防止发出的热力令存放在售卖机内的食物变质。
    5. 放置在没有遮蔽的户外地方的售卖机,须有特别设计和构造,以免食品受风雨污染。
  2. 人手操作非瓶装饮料调配分售机
    1. 须在分售机配备温度计或适当的测温装置,以显示存放饮料/饮品的温度。
    2. 须妥为调校饮料分售机冷冻装置的温度,以确保存放的饮料/果汁保持在摄氏10度以下,最好是摄氏零度至4度之间。
  3. 冰冻甜点(软雪糕/冰冻乳果)调配分售机
    1. 须为调配分售机的喷嘴安装有保护作用的塑胶圆锥筒及/或设计合适的保护装置,以防喷嘴受污染。
    2. 须为调配分售机配备温度计或适当的测温装置,以显示存放冰冻甜点配料的温度。

餐饮用具洗涤机的设计

食物业处所使用的餐饮用具洗涤机,必须获得食物环境卫生署批准才可使用,并可依照《食物业规例》第19条订明的方法消毒餐饮用具。洗涤机的设计应可使其在合乎卫生的情况下运作,亦容易清洗。此外,洗涤机还须符合下列卫生规定:

  1. 冲洗用具时水温须至少达摄氏82度。
  2. 洗涤机须安装测温装置,以显示在清洁和消毒过程中清洗和冲洗用具的水温,并在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要求检查测温装置时,可立即供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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