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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I

供饲养活海鱼及/或介贝类水产动物的水的过滤及消毒设备维修记录

附注: 1. 紫外光消毒系统应由供应商定期检查维修,最好至少每六个月一次。
2. 臭氧消毒系统应由系统供应商或曾受训练的人员定期检查维修,最好每三个月一次。清洁和维修保养系统时,必须关上臭氧产生器。
3. 铜/银电离化消毒系统应由曾受训练的人员或系统供应商定期检查维修系统,最好每三个月一次;电离化系统的电极最好每年更换一次。
4. 紫外线辐射及二氧化钛的光催化技术消毒系统使用的光催化剂,应由供应商更新或更换,最好至少每年一次,而整个系统应由供应商定期检查维修,最好至少每三个月一次。
5. 任何消毒系统使用的紫外光灯管/泡,最好每隔六至九个月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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