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人资格
|
Q1 |
什么人士可以申请编配固定小贩摊位?
|
|
Q2 |
如成功入围,我可否不交还登记助手证 / 替手许可证并继续担任该摊挡的登记助手 / 替手? |
B. 递交申请表
|
Q3 |
可否在申请期内于不同时间重复递交申请以争取较高成功机率? |
|
Q4 |
食环署为何在这轮编配摊位时,只提供网上申请这一方法? |
|
Q5 |
递交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
|
Q6 |
递交申请后会否接获确认通知书? |
|
Q7 |
如何提出其他查询? |
|
Q8 |
截止申请后,最快何时可发出牌照? |
C. 可用作编配的空置摊位
|
Q9 |
可供编配的小贩摊位在那些地区?有多少摊位可供选择?
|
||||||||||||||||||||||||||||||
|
Q10 |
供编配的小贩摊位可售卖什么货品? |
|
Q11 |
|
|
Q12 |
新签发小贩牌照持有人可否经营工匠业务? |
|
Q13 |
持有新签发的小贩牌照,可否售卖中成药? |
|
Q14 |
这次编配的固定小贩摊位有没有营业时间限制? |
|
Q15 |
|
D. 公开电脑随机排序结合人手抽签
|
Q16 |
食环署会用什么方法编配固定小贩摊位予合资格的申请人? |
|
Q17 |
如申请人已获邀请但最终放弃拣选摊位,该申请人是否仍然保留在合资格的后备名单内? |
|
Q18 |
如今次抽签未能入围,是否表示申请已失效? |
E. 拣选空置小贩摊位
|
Q19 |
如获邀拣选摊位,申请人需要携带什么文件办理手续? |
|
Q20 |
假如我是持牌固定摊位报贩或持牌流动小贩牌照的申请人,并入围获邀拣选摊位,我本身持有的牌照是否需要注销?我原本享有的申请继承权或转让牌照的权利,是否仍然有效? |
|
Q21 |
新牌照可否继承或转让? |
|
Q22 |
我怎样可以知道自己申请拣位的排序编号? |
|
Q23 |
如我是入围的申请人,但未能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应约以选择摊位,我可授权代表应约吗? |
|
Q24 |
如首轮 321 个空置摊位已被拣选,余下未有入围名单是否作废? |
|
Q25 |
我可以从什么途径得知余下有多少空置摊位可供拣选? |
|
Q26 |
如果我和其他直系家庭成员是次同时申请空置小贩摊位,又同时入围获邀拣选摊位,那么我和其他直系家庭成员是否都可以拣选摊位及签发小贩牌照? |
|
Q27 |
如获编配小贩摊位,是否一定要建造摊档? |
|
Q28 |
食环署会否提供代理人协助准持牌人处理申请或建造摊档? |
|
Q29 |
拣选了的小贩摊位后,可否按准持牌人个人喜好搭建摊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