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配可续期骨灰龛位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2025年5月公开编配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4,050个骨灰龛位、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6,050个骨灰龛位及石门灵灰安置所6,050个骨灰龛位。

申请日期及办法如下︰

申请日期: 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至 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五时正
编配骨灰龛位数目 :

注意:推出的龛位数目可能因应申请情况调整。申请人须选标准龛位或大型龛位及只选其中一个灵灰安置所。
和合石第六期灵灰安置所
   禁香大型龛位 – 25个
   非禁香大型龛位 – 25个
   禁香标准龛位 – 2000个
   非禁香标准龛位 – 2000个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
   禁香大型龛位 – 25个
   非禁香大型龛位 – 25个
   禁香标准龛位 – 3000个
   非禁香标准龛位 – 3000个

石门灵灰安置所*
   禁香大型龛位 – 50个
   禁香标准龛位 – 6000个

*石门灵灰安置所为全面禁香的骨灰安置所,完全不设任何供燃烧香烛祭品的设施

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日期及地点: 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将于2025第三季举行。确实日期将于申请期结束后适时公布
编配龛位日期: 食环署会按该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次序,以WhatsApp /流动电话短讯及电邮或邮寄方式通知各中籤者办理骨灰龛位编配手续的时间及缴费安排,以及其后有序地安排获成功编配的申请人安放骨灰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A座相集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相集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相集

石门灵灰安置所相集

石门灵灰安置所短片

申请表格

在2025年5月19日至6月18日期间,申请人可于食环署网站填写或下载申请表格,或亲身到食环署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及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经热线2841 9111以传真索取申请表格。

网上申请:快捷简便

食环署建议申请人透过网上申请(https://app.fehd.gov.hk/newniche/N2025A/)或登入坟场及火葬场服务平台申请(https://app.fehd.gov.hk/ccsp/),以避免邮递延误/无法派递的情况,亦能在递交申请后随即收到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电邮,方便日后跟进相关申请事宜。

如申请人(i)曾于2019年或以后递交申请并获接纳;或(ii)亦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申请人,他/她可经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更加便捷。中籤申请人可经「一码通网上服务及缴费」于网上缴付订明费用及完成龛位编配及核对所需文件。(详情请参阅申请及编配安排)

填写申请表前应详阅表格中的申请及编配安排申请须知存放骨灰的服务须知,以了解新的可续期龛位编配安排。

2025年年度编配新公众骨灰龛位简介短片

如何在网上申请编配公众骨灰龛位

如何填写申请编配公众骨灰龛位表格

可续期骨灰龛位简介短片

编配新公众骨灰龛位宣传海报

编配新公众骨灰龛位宣传单张

递交表格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下列所需文件*,于接受申请期间内经以下方式递交 -

(一) 填写网上申请表格(https://app.fehd.gov.hk/newniche/N2025A/) 或透过登入坟场及火葬场服务平台(https://app.fehd.gov.hk/ccsp/)连同所需文件以pdf或jpeg格式上传递交申请*

QR Code

网上申请 (2025)

透过登入坟场及火葬场服务平台(CCSP)申请

(二) 于办公时间内投入食环署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的申请表投递箱内;

(三) 电邮 (apply_newniche@fehd.gov.hk);

(四) 传真 (2333 1716); 或

(五) 邮寄递交至食环署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

*如申请人曾于2019年或之后递交申请并获接纳,而其姓名及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先人的全部资料均没有改变,或他/她同时是先人火葬服务的申请人及只申请安放一位先人,并已确认先人符合申请公众骨灰龛位的资格,则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

文件不齐、资料不全、逾期或重复递交的申请将一概不予受理。就邮递方式,送达日期以邮戮日期为准。

申请公众骨灰龛位资格

就申请将骨灰存放在食环署辖下的骨灰安置所内,申请人须确定先人符合下列资格:

  1. 死亡时是香港居民,而其遗骸于死亡后三个月内在政府火葬场内火葬;或
  2. 在紧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内,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遗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或
  3. 其遗骸是在香港经合法捡拾后在政府火葬场火葬的。

申请公众骨灰龛位所需文件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2.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3. 每位先人的「领取骨灰许可证」1/「火葬证明书」/ 或 「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2 副本一份。

    1若已成功于截止申请日期前预订火化时段(即成功预订截止申请日期后15天内的火化时段),申请人亦可先以「遗体火葬费用收据」连同申请表格递交申请,待取得「领取骨灰许可证」后尽快补交。

    2若申请人选择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副本递交申请,他/她在办理编配手续时则必须出示「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同时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申请人,可免补交「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在办理编配手续时未能出示有关文件的正本,他/她便需签署承诺书以同意在六个月内完成火化及补交文件,否则该申请将不获处理。

  4. 每位先人死亡日期的证明文件副本一份;及

    (只适用于未有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

  5. 每位加放先人与首位先人的近亲关系或密切关系证明文件副本一份。(近亲指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亲、配偶的母亲、媳妇、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的直系后裔。) 倘若未能提交有效证明近亲或密切关系的文件,可前往下列办事处办理宣誓手续︰

新的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安排

  1. 是次编配的公众骨灰龛位均为可续期骨灰龛位,首次安放期为20年,期满可每10年续期一次,每次续期须缴付当时的订明费用。申请人须提供相关人士(即获编配龛位人士(即申请人)及其提名代表(如有))的个人资料,以方便日后食环署就骨灰龛位的安放期届满后续期/处理骨灰事宜与相关人士联络。若提名的代表或联络资料有改变,相关人士有责任适时向食环署更新资料。获编配骨灰龛位人士有责任在首20年安放期(或其后每10年续期)届满时处理先人的骨灰(即主动提交续期申请或迁移骨灰),以及适时通知食环署最新的联络资料。

  2. 所有骨灰龛位,不论其在同一龛墙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编配予中籤申请人,而非由中籤申请人自行拣选骨灰龛位

  3. 就每一宗申请(不论是申请标准龛位或大型龛位),每一位先人可获发一张「抽籤纸」。为鼓励加放骨灰,如申请人存放多于一位先人骨灰,可获发额外一张「抽籤纸」,以增加中籤机会。惟每宗申请最多只可就上述情况获发一张额外「抽籤纸」。

处理申请

  1. 在收到申请表格后,食环署将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视乎递交表格方式而定)发出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予申请人。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十个历日后仍未收到确认回条,可致电2841 9111查询。
  2. 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预计于2025年第3季进行,以决定中籤申请人编配骨灰龛位的先后次序及所获编配的特定骨灰龛位。食环署会于接受申请期届满后适时公布确实的日期。
  3. 食环署将会以WhatsApp/流动电话短讯及电邮/邮寄方式通知中籤申请人其申请编号及由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编配的特定龛位编号。申请人也可在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后即时在食环署网页或翌日在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或经查询热线2841 9111以互动语音应答系统查核其申请结果。

  4. 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后,食环署会按序邀请中籤申请人办理编配手续。这项安排不会影响中籤申请人获编配的特定龛位。

  5. 透过网上申请而符合审批资格的中籤申请人可使用「一码通网上服务及缴费」于网上缴付订明费用以自行完成龛位编配手续,食环署会在搅珠及电脑随机编配后通知合资格的中籤申请人有关网上缴费的安排。(详情请参阅申请及编配安排)

  6. 除符合网上缴费资格的申请外,其他中籤申请人须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前往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地址: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办理编配骨灰龛位及缴费手续。申请人可以「易办事」、「转数快」、支票或银行本票于编配柜台即时缴交费用。如以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应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抬头人,票面款项为港币二千四百九十元正(标准龛位)或港币三千零九十元正(大型龛位);而支票则须加划线。

  7. 中籤申请人须决定是否接受该获编配的龛位。申请人可使用食环署网站的骨灰龛位位置查询系统,查询相关龛位的位置。如决定接受,则须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办理编配手续及缴交费用。如申请人决定不接受该龛位、没有依期办理编配手续,或没有缴交费用,则会视作申请人放弃该龛位,而其申请也会被视作已处理完毕。

其他须注意事项

  1. 申请手续简易,申请人只须填妥申请表格及连同上述文件的副本便可自行递交申请,无须委托其他人士/机构代办。

  2.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格时,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3. 食环署并未委讬任何机构/人士代为接收/处理申请或就办理申请提供协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方便或特权。

  4.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可续期标准骨灰龛位首20年及设置纪念碑准许的收费分别为二千四百元及九十元(标准龛位)和三千元及九十元(大型龛位),之后加放先人骨灰的费用则为每位一百四十元。

  5. 标准骨灰龛位申请人必须在表格内填写不少于一位先人的资料。大型骨灰龛位申请人必须在表格内填写不少于三位先人的资料。申请表内其他先人必须是首位先人的近亲或与其有密切关系;如首位先人的骨灰已移走,骨灰龛位必须交还予食环署。

  6. 由于三所骨灰安置所可供编配的各类型龛位(标准/大型;禁香/非禁香)的数量有差别,获成功编配机会也会有差异。在决定选择申请编配某一类型龛位时,请先参阅可供申请的骨灰龛位数目,以衡量该申请获成功编配的机会。

  7. 当申请表中的先人获编配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新骨灰龛位、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及其骨灰获安放后,如有关先人已被纳入申请重用骨灰龛位轮候册内,食环署会将该申请从轮候册中删除。另外,若有关先人已获编配其他公众骨灰龛位及为该龛位的首位先人,在骨灰安放于新骨灰龛位后,旧骨灰龛位须交还予食环署。此外,若申请人与上述申请重用骨灰龛位及/或已获编配骨灰龛位人士属不同人士,则申请人须签署承诺书确认其申请已获上述人士的同意。

  8. 食环署提醒市民在为离世亲属申请编配公众骨灰龛位时,务必亲自办理申请事宜。如无暇亲身处理,亦应以申请人的名义填写申请表,然后才授权他人代为跟进,以确保食环署能就骨灰龛位续期事宜直接与申请人(即获编配骨灰龛位人士)保持联络,使获编配骨灰龛位人士能适切维护逝者权益。

食环署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资料

港岛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
地址 : 香港跑马地黄泥涌道1号J
电话 : 2570 4318
传真 : 2591 1879

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
地址 : 九龙红磡畅行道6号地下高层
电话 : 2365 5321
传真 : 2176 4963

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
地址 : 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
电话 : 2330 5635
传真 : 2333 1716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
星期六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除外]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查询

查询电话 : 2841 9111
查询电邮 : enquiry_newniche@fehd.gov.hk

常见问题

申请状况

申请表格下载

可供编配龛位平面图及立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