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 最新一期的年度公众骨灰龛位何时接受市民申请?
答 1: 今期年度编配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骨灰龛位的申请日期由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九时至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五时止。
问 2:

有关是次2025年度编配龛位的数量为何?

答 2: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 4000 个标准禁香或非禁香龛位、50个大型禁香或非禁香龛位;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 6000 个标准禁香或非禁香龛位、50个大型禁香或非禁香龛位;
石门灵灰安置所: 6000 个标准禁香龛位、50个大型禁香龛位。

问 3: 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的日期为何?在何处举行?会否公开让市民及其他人士见证过程?
答 3:

申请期完结后会适时公布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日期,预计于2025年第三季进行。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将于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举行,届时欢迎市民参观见证过程,由于座位数量有限,需以先到先得方式预约,开始接受预约时间及预约电话会适时公布。

问 4: 什么人士的骨灰合资格申请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骨灰安置所的龛位?
答 4:

申请人可为下列人士的骨灰申请食环署辖下的骨灰安置所的龛位:

  1. 死亡时是香港居民,而其遗骸于死亡后三个月内在政府火葬场内火葬#;或
  2. 在紧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内,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遗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须提交有关居港文件及有效合法证明文件)#;或
  3. 其遗骸是在香港经合法捡拾后在政府火葬场火葬的。

# 在递交申请时须一并附上相关文件的副本,并于办理编配手续时带备正本。而透过网上申请而符合审批资格的中籤申请人于完成网上缴费后,需于安放先人骨灰当日带备相关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见下文第5题)。

问 5: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要夹附什么文件?
答 5:

若申请人符合以下(a)或(b)(i)类别,经网上填写申请表格会更加便捷,并于中籤后可使用「一码通网上服务及缴费」于网上缴付订明费用以自行完成龛位编配手续,免却亲身前往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缴费及核对文件。

  1. 只适用于曾于2019年或以后递交申请并获接纳的申请人:
    • 若申请人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及其先人全部资料均没有改变
      1. 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递交(但若早前的申请文件中,未有显示先人的死亡日期,申请人须提交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 若申请人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及其先人任何资料有任何变更
      1. 夹附和资料变更相关的文件副本递交。
  2. 只适用于申请人同时是先人火葬服务的申请人,并已确认先人可安放于食环署骨灰龛位的资格:
    1. 若申请人同时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及只申请安放一位先人:
      1. 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递交(但若早前的申请文件中,未有显示先人的死亡日期,申请人须提交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2. 若申请人同时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但申请安放多于一位先人
      1. 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递交(但若早前的申请文件中,未有显示先人的死亡日期,申请人须提交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2. 夹附每位先人与首位先人的近亲关系或密切关系证明文件副本递交。

  3. 其他申请人: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 每位先人的「领取骨灰许可证」1/「火葬证明书」/「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2副本一份;
      1若已成功于截止申请日期前预订火化时段(即预订了截止申请日期后15天内的火化时段),申请人亦可先以「遗体火葬费用收据」连同本申请表格递交申请,待取得「领取骨灰许可证」后尽快补交。

      2若申请人选择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副本递交申请,他/她在办理编配手续时则必须出示「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同时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申请人,可免补交「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在办理编配手续时未能出示有关文件的正本,他/她便需签署承诺书以同意在六个月内完成火化及补交文件,否则该申请将不获处理。

    • 每位先人的死亡日期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只适用于未有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

    • 每位加放先人与首位先人的近亲关系或密切关系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若申请人同时是为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同一人士,经「智方便」填写网上申请表格会更快捷方便。

问 6: 能否为正在存放于其他公众龛位或私营龛位的先人申请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骨灰龛位?
答 6: 只要先人符合可存放于食环署辖下骨灰安置所的资格(见上文第4题),便可递交申请。但请注意,当获编配龛位及先人上位后,该先人(若是原有龛位的首位先人)原有的公众龛位(包括《2019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生效前的永久龛位) 必须交还食环署,而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的龛位为可续期龛位。
问 7: 如先人正轮候重用龛位,可否申请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可续期骨灰龛位?
答 7: 如先人现正轮候食环署辖下骨灰安置所的重用龛位,亦可同时申请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可续期骨灰龛位,但当成功获编配新龛位及先人上位后,食环署会将该先人于重用龛位轮候册中删除。
问 8: 为何食环署自4月26日停止接受重用龛位申请并冻结轮候名单?
答 8:

《2019 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在2019年4月26日生效后,自该日起获编配的所有食环署龛位均为可续期龛位。

在新安排下,食环署自该日起停止接受重用龛位新申请及冻结轮候册。而在冻结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继续轮候重用龛位,也可为先人申请新建的龛位。如获得编配该新建龛位及先人上位后,食环署会将其申请从重用龛位轮候册中删除。

问 9: 怎样申请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公众龛位?
答 9:

申请人可直接填写网上申请表格(https://app.fehd.gov.hk/newniche/N2025A/)或透过登入坟场及火葬场服务平台(https://app.fehd.gov.hk/ccsp/),连同所需文件以pdf或jpeg格式上传,于网上递交申请。食环署建议申请人透过网上申请,以避免邮递延误/无法派递的情况,亦能在递交申请后很快收到由电脑发出,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电邮,方便日后跟进相关申请事宜。若申请人同时是为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同一人士,经「智方便」填写网上申请表格会更加便捷,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

申请人也可在食环署网站下载申请表格(网址是 www.fehd.gov.hk),或亲身到食环署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各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经热线2841 9111以传真索取申请表格。填妥申请表格后连同所需文件副本,于接受申请期间经以下方式递交:

  • 于办公时间内投入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的申请投递箱内;或
  • 邮寄到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或
  • 电邮至apply_newniche@fehd.gov.hk;或
  • 传真至2333 1716。

文件不齐、资料不全、逾期或重复递交的申请将一概不予受理。

问 10: 怎样填写申请表格?在选择编配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的公众龛位时有甚么须要特别注意?
答 10:

申请人必须填妥申请表格的甲部、乙部及丙部并在丙部亲自签署,连同所需文件的副本一并递交。

大型和标准骨灰龛位的申请会被分开处理。申请人只可为同一位先人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换言之,在同一申请期内,食环署只会为每一位先人处理一份申请。

就申请标准骨灰龛位,申请人须于表格内填写至少一位先人的资料,而申请大型骨灰龛位,则须于表格内填写最少三位先人的资料。而申请表内其他先人必须是首位先人的近亲(『近亲』是指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媳妇、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的直系后裔),若属密切关系,食环署亦会考虑。

在申请表格的甲部,申请人必须选择标准骨灰龛位或大型骨灰龛位其中一种。请注意每一项的龛位数量均有差别,而直接影响获成功编配龛位机会。该项标示的龛位数量越多,获成功编配机会相对越大。

如欲申请标准骨灰龛位,只可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1.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禁香标准龛位;或
  2.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禁香标准龛位;或
  3. 石门灵灰安置所禁香标准龛位;或
  4.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非禁香标准龛位;或
  5.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非禁香标准龛位;或
  6.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禁香或非禁香标准龛位;或
  7.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禁香或非禁香标准龛位。

如欲申请大型骨灰龛位,只可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1.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禁香大型龛位;或
  2.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禁香大型龛位;或
  3. 石门灵灰安置所禁香大型龛位;或
  4.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非禁香大型龛位;或
  5.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非禁香大型龛位;或
  6.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禁香或非禁香大型龛位;或
  7. 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禁香或非禁香大型龛位;或

(请注意石门灵灰安置严禁燃点香烛及燃烧祭品。)

是次编配中所推出的龛位数目可能因应申请情况调整,惟各类型龛位(标准/大型;禁香/非禁香)的数量均有差别,获成功编配机会也会有差异。因此,未能确保全部合资格申请均获成功编配的机会。

申请人必须细阅申请表格上的「申请人声明」,表示已清楚了解各项细节。

申请一经批核,申请人不能更改先人资料。

问 11: 递交申请时需提供什么证明文件?(请同时参阅上文第5题)?
答 11:

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必须同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 每位先人的「领取骨灰许可证」1/「火葬证明书」/「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2副本一份;

    1若已成功于截止申请日期前预订火化时段(即预订了截止申请日期后15天内的火化时段),申请人亦可先以「遗体火葬费用收据」连同本申请表格递交申请,待取得「领取骨灰许可证」后尽快补交。
    2若申请人选择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副本递交申请,他/她在办理编配手续时则必须出示「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同时是为该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申请人,可免补交「领取骨灰许可证」的正本)。如申请人在办理编配手续时未能出示有关文件的正本,他/她便需签署承诺书以同意在六个月内完成火化及补交文件,否则该申请将不获处理。
  • 每位先人的死亡日期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只适用于未有显示先人死亡日期的「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
  • 每位加放先人与首位先人的近亲关系或密切关系证明文件副本一份。

网上申请人士,则需连同以pdf或jpeg格式上传递交所需文件。但若申请人曾于2019或之后递交申请并获接纳,而其姓名及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先人的全部资料均没有改变,或他/她同时是先人火化服务的申请人,便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亦见上文第5题)

问 12: 如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递交申请需注意什么?
答 12:

如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递交申请,在编配骨灰龛位当天必须带备「领取骨灰许可证」正本。否则须带同有效的「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及填写同意书,确认会于6个月内完成火化及补交有关文件正副本给本署职员复核,以完成编配骨灰龛位的手续。

如上述捡拾先人骨殖及火化工作在限期结束时仍未进行,食环署会取消已获编配的骨灰龛位给重新编配,已缴付的相关费用将不获发还。

问 13: 先人生前是香港居民,但不在香港火化,可以申请可续期公众骨灰龛位吗?
答 13:

若先人在紧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内,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遗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须提交有关居港文件及有效合法证明文件)即符合申请。

请注意,递交申请时须一并附上相关文件的副本,并于办理编配手续时带备正本以供查核。

问 14: 申请人如何知晓食环署已收到递交的申请表及食环署怎样决定龛位申请成功与否?
答 14:

在收到申请表格及有关文件后,食环署会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视乎递交表格方式而定)发出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予申请人。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十个历日后仍未收到确认回条,应致电热线2841 9111查询。市民宜于网上递交申请,以免邮递延误,并可在递交申请后,随即收到载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电邮,方便日后跟进。若申请人同时是为先人申请火葬服务的同一人士,经「智方便」填写网上申请表格会更加便捷,毋须夹附所需文件副本。

食环署会以公开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定出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编配骨灰龛位的先后次序,及中籤人获编配的特定骨灰龛位。透过网上申请而符合审批资格的中籤申请人可使用「一码通网上服务及缴费」于网上缴付订明费用以完成龛位编配手续,食环署会在搅珠及电脑随机编配后通知合资格的中籤申请人有关网上缴费的安排。食环署将按电脑随机抽出的次序邀请其他中籤人于指定日期及时间到食环署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办理编配骨灰龛位的手续及缴费。

问 15: 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如何可知道其申请状况及抽籤结果?
答 15:

在收到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后,食环署会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视乎递交表格方式而定)发出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予申请人。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十个历日后仍未收到确认回条,应致电热线2841 9111查询。 

申请人也可透过此热线以互动语音应答系统或到食环署网站(www.fehd.gov.hk) 查询「申请状况」,包括获得的“抽籤纸”数目及“抽籤纸”编号。

在申请获核实合乎资格后,食环署会以WhatsApp/流动电话短讯及电邮通知申请人所获的「抽籤纸号码」和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日期。

在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后,食环署将会以WhatsApp/流动电话短讯及电邮/邮寄方式通知中籤申请人其申请编号及由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编配的特定龛位编号。申请人也可在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后即时在食环署网站或翌日在港岛或九龙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或经查询热线2841 9111以互动语音应答系统查核其申请结果。

问 16: 今次龛位编配哪一类申请可获增加抽籤比重,以增加中籤机会?
答 16:

就每一宗申请(不论是申请标准龛位或大型龛位),每一位先人均获发一张「抽籤纸」。为鼓励加放骨灰,如申请人存放多于一位先人骨灰,可获发额外一张「抽籤纸」,以增加中籤机会。惟每宗申请最多只可就上述情况获发一张额外「抽籤纸」。

问 17: 中籤申请人可以在办理编配龛位手续时自行拣选龛位吗?
答 17:

所有可续期龛位采用新的编配安排,不论其在同一龛墙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搅珠及电脑随机编配予中籤者,每个中籤申请人都会经电脑根据其选择配对获派一个特定龛位,而非自行拣选骨灰龛位。

问 18: 以往政府编配公众龛位是可以容许申请人选择龛位的位置,为何要改变?
答 18: 新骨灰安置所项目将陆续落成,我们预计未来数年,每年编配的龛位数目将至少达 20 000个。由于龛位编配将成为恒常工作,加上每年编配的龛位数量和涉及的工作量庞大,我们必须以公平、具透明度和有效率的方式编配龛位。对于合资格的申请,我们会以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方式编配龛位给申请人。这做法获得廉政公署的认同。采用这新编配方法每天预计可处理约400宗龛位编配,相比以往让中籤申请人自行拣位每天最多可处理约160宗龛位编配,即可编配多以往2.5倍个案数目。
问 19: 如中籤申请人不接受获编配的特定龛位,在下一次申请时可否获额外一张“抽籤纸”?
答 19:

如中籤申请人不接受获编配的特定龛位,或没有依期前往指定办事处办理编配手续,或缴交所需费用,则会视作申请人放弃该龛位,而其申请也会视作已处理完毕。在这情况下,若申请人在下一次年度公众龛位编配再递交申请也不会因此而获发额外一张“抽籤纸”。只有那些在食环署最近一次年度公众龛位编配,未获编配龛位予相关先人的申请才可获发额外一张“抽籤纸”。

问 20:

中籤申请人可否到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或石门灵灰安置所实地视察获编配龛位的位置?

答 20: 中籤申请人可在食环署公布有关灵灰安置所落成可供使用日期后到现场视察,另外中籤申请人亦可在食环署网站(www.fehd.gov.hk) 的龛位位置查询系统输入有关龛位编号以查找该龛位的座向及位置。
问 21:

中籤申请人如何办理编配骨灰龛位手续及必须带备什么文件?

答 21:

透过网上申请而符合「申请及编配安排」第2(iv)(a)及(b)(i)项的中籤申请人可使用「一码通网上服务及缴费」于网上缴付订明费用以自行完成龛位编配手续。于安放骨灰并以纪念牌匾密封龛位前,申请人须先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先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正本。如有纪录不符或争议,本署职员会要求申请人出示编配骨灰龛位收据及「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供骨灰安置所主管人员查核。

除符合网上缴费资格的申请外,其他中籤申请人须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前往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地址: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办理手续及缴费。食环署在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后会按中籤申请人的优先次序,发信通知各中籤者办理编配龛位手续的时间及缴费安排。

整个龛位编配涉及四个步骤 - 审核文件资料正本、核实申请资格、编配龛位及收取有关费用。

中籤申请人必须根据邀请信上的指定日期和时间前往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亲自出席或填妥授权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编配龛位及缴费手续。前往办理编配龛位手续时,申请人必须带同邀请信及以下文件正本: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如委讬授权人办理编配手续,则授权人须带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授权书正本;
  •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证或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即与申请表格一并递交的文件)正本;
  • 每位先人的「领取骨灰许可证」﹝此项不适用于仍存放在政府火葬场内的骨灰﹞或「火葬证明书」正本。如申请人以「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递交申请,于编配骨灰龛位当日必须带备 「领取骨灰许证」或「临时骨殖火化证明书」正本及副本。如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正本,便须出示有效「迁移或捡拾骨殖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及填写同意书,承诺在六个月内完成火化及补交文件;
  • 如「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未有显示先人的死亡日期,则须带同显示每位先人死亡日期的证明文件;
  • 如安放多于一位先人,必须提交首位先人与申请表内其他先人之间的近亲或密切关系证明文件正本。『近亲』是指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媳妇、女婿,或父系或母的直系后裔。

在核实文件后,申请人须缴交有关费用。申请人可以「易办事」、「转数快」、支票或银行本票于编配柜台即时缴交费用。如以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应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抬头人,票面款项为标准龛位港币二千四百九十元或大型龛位港币三千零九十元,而支票则须加划线。

问 22:

若先人的身份证已遗失或交回入境处,申请表可如何递交?

答 22:
  1. 如先人在外地火化, 申请人必须提供火化当地的文件正本, 如火化文件的语言并非中文或英文,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文件的认证翻译;或
  2. 如先人在香港火化, 但申请人并非同时是先人的火化申请人, 必须提供「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正本。
问 23: 若因为火化年代久远或其他原因而未能符合有关申请资格或提供所需文件,食环署会如何处理龛位申请?
答 23: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证或用作证明先人是香港居民的文件副本(例如有注明先人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证号码的文件: 回乡证、豁免登记证明书、护照/旅行证件、房屋署或房屋协会的住户证、运输署发出的驾驶执照、医管局的复诊卡/病历卡等);如果所有有关证件已遗失,可向入境事务处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以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若无法在申请期内提交先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副本,可先提交申请表,于申请表内备注现正为先人申领《登记事项证明书》,并夹附入境处发出的「领取《登记事项证明书》通知咭」副本,待入境处正式发出证明书后,即时补交文件副本。但必须于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日的一个月前补交。

问 24: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的的龛位费用为何?
答 24:

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的的可续期标准骨灰龛位首20年安放期和设置纪念碑准许的收费分别是港币2,400元和90元,而可续期大型骨灰龛位首20年安放期及设置纪念碑准许的收费则分别为港币3,000元和90元;日后加放先人骨灰的行政费用是每位港币140元。

申请人获编配龛位后,最初的骨灰安放期为20年,期满后可每10年续期一次,不限次数。每次续期须缴付当时的订明费用,即相等于当时20年安放期收费的一半。

如日后在龛位加放骨灰,相关人士可选择从加灰日起计重新获20年安放期,期满后可每10年续期一次;或选择沿用原有安放期维持不变。若选择从加灰日起计重新获20年安放期,延续期(即20年减去原有安放期未使用部分)的费用以当时每年安放期的订明费用乘延续期计算,延续期收费以一整年计算,不满一整年的余数不计算在内。

问 25: 办理编配龛位手续后何时可以安放骨灰?
答 25: 申请人必须在载有所获编配骨灰龛位编号的收据发出日期或相关骨灰安置所公布的可供使用日期起计六个月内(以较后者为准),把骨灰安放在该骨灰龛位内。
问 26: 如因私营骨灰安置所停办而需领回先人骨灰,在申请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的的龛位以安放先人时,食环署会否提供协助?
答 26: 在2017年6月30日刊宪并生效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后,因私营骨灰安置所停办而需领回先人骨灰再作安排的人士,如有关先人符合存放在食环署辖下骨灰安置所龛位的资格,申请人并能提供先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火化证明文件,即「领取骨灰许可证」(俗称「骨灰纸」)或「火葬证明书」正本及副本,便可递交申请;如先人在外地火化,须出示外地当局合法火葬场发出的火化文件正本,以证明先人身份及其遗体经合法火化。食环署会按法例及程序,公平公正地处理所有龛位申请。
问 27: 若因为火化年代久远或其他原因而未能符合有关申请资格或提供所需文件,食环署会如何处理龛位申请?
答 27 部分市民如有合理原因,未能符合有关申请资格或提供所需文件,例如因火化时间年代久远以致申请人无法提供有关先人的火化证明文件,食环署会基于务实及体恤的原则,尽力提供协助,惟亦须顾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而作出适切及合理的平衡,确保公共资源尽量得以公平分配和善用。基于这些考虑,对于在公众龛位加放受影响骨灰、使用食环署骨灰暂存服务、或绿色殡葬服务的申请,食环署会酌情考虑。
问 28 若未能提供证明先人符合「香港居民」资格的证明文件,殡葬相关申请会否获得处理?
答 28

就申请公众龛位加放骨灰、骨灰暂存服务或绿色殡葬服务而言,食环署会检视个别申请的特殊情况,以务实及体恤的原则处理,同时也须确保公共资源尽量得以公平分配和善用。

问 29 可续期公众龛位与以往编配的公众龛位有何不同?
答 29 《2019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就可续期公众龛位的收费安排在 2019年4月26日生效,在此日期前编配的食环署龛位为永久龛位,其使用是没有期限的;但在上述法例生效后,所有获编配的食环署龛位均为可续期龛位,最初的骨灰安放期为二十年,期满后可每十年续期一次,每次续期须缴付当时的订明费用。只要相关人士(即获编配龛位的人士或其提名的代表)在二十年∕十年安放期届满时确认会为龛位续期及缴付当时的订明费用,便可继续使用获编配的龛位。另外,所有可续期公众龛位,不论其在同一龛墙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搅珠及电脑随机编配予中籤申请人,而非由中籤申请人自行拣选龛位。
问 30 可续期安排会否影响由非政府坟场营办者提供的龛位?
答 30 私营坟场的管理是由他们的营办者负责,换言之营办者对龛位的编配、龛位年期的安排等有决定权。虽然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和《私营坟场规例》(第132BF章)是私营坟场的规管当局,但是次《修订规例》所引入的可续期安排只适用于由食环署提供的公众龛位,并不涵盖私营坟场的龛位。
问 31 《2019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就可续期公众龛位的收费安排在 2019年4月26日生效前已使用的公众骨灰龛位会否受可续期安排影响?
答 31

在《2019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在2019年4月26日生效前已编配的食环署龛位,其永久使用安排不会受可续期安排影响,而在该些公众龛位加放骨灰也同样不受影响。

问 32 若获编配龛位人士因某些原因(例如身故、移民等)而未能继续履行获编配龛位人士的责任,该怎样做?
答 32

若获编配龛位人士因某种原因未能继续履行其责任,他或其提名代表可递交有效证明文件(例如死亡证、律师提供的移民证明文件等)给食环署,经核实后便可办理委任及更新资料手续。

问 33 可续期龛位编配是否真正公平公正,并惠及所有普罗大众?
答 33 公众龛位涉及珍贵的土地及公共资源,食环署一直按公平、公开及公正的原则作出编配。经过详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公共资源运用,公众龛位整体供求情况及平衡社会各持份者的利益,我们认为应维持现行公众龛位的申请资格及所需证明文件。换言之,如先人符合有关资格和齐备所需文件,皆可提出申请。
问 34

如过了续期时限还未办理续期手续,食环署会怎样处理可续期龛位内的骨灰?

答 34 由安放期届满当日开始,食环署会给予相关人士两年的宽限期,若相关人士在这段期间(跨越春秋二祭两次)仍没有联络食环署为龛位续期,食环署会展开适当程序,把龛位内的骨灰(连同其容器)及相关物品(如有)移走,然后依据获编配龛位人士在申请表所选择的绿色殡葬方式处置。若获编配龛位人士没有作出该项选择,或同时选择撒灰于纪念花园及指定的香港海域,食环署会以食环署署长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以便腾空龛位重新编配。食环署会为相关先人在骨灰安置所设置名牌(体积会较现时纪念碑细小) 作纪念,并把骨灰的最终处理方式和地点妥为记录,假若日后有后人出现,查询骨灰情况时,可向其提供相关资料。
问 35

处理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及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的龛位编配事宜的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地址、办公时间及查询热线为何?

答 35

安放期会由完成办理编配骨灰龛位及缴交所需费用当日起计,如完成办理编配手续当日该骨灰安置所还未落成,安放期则以食环署公布有关骨灰安置所落成可供使用的日期起计算。
问 36

就公众龛位的新编配安排,当局如何处理在重用龛位轮候册的申请?

答 36 有些龛位可能基于种种原因交还给食环署,以供重新编配给新的申请人。在可续期龛位安排在2019年4月26日生效前,交还的龛位会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重新编配给相关骨灰安置所轮候名单上的申请人。其后,为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公众利益,可续期安排一律适用于新龛位和重用龛位。而轮候重用龛位的名单则已在2019年4月26日被冻结,直至所有申请人获邀编配重用龛位为止。此后,市民交还给食环署的公众龛位会与新龛位一起以搅珠及电脑随机抽籤方式编配给申请人。
问 37

食环署如何提示市民在期满前为可续期龛位续期和更新联络资料?

答 37

在获编配龛位人士同意并提供电邮地址后,食环署会为先人在“无尽思念”网站免费开设个人网页。在“无尽思念”网站的先人纪念网页的首页,会展示骨灰安放期届满日期,以及加设专用连结,以便相关人士(即获编配龛位人士及其提名代表)可更新联络名单或其联络资料。食环署并会每五年以WhatsApp/手机短讯、电邮或其他合适的方法提醒相关人士须更新其联络资料。

此外,在安放期届满前两年至安放期届满后的两年宽限期完结的四年内,食环署会以WhatsApp/手机短讯、电邮或其他合适的方法联络相关人士,以确定他们是否会为龛位续期,这个步骤会每六个月重复一次。此外在这4年期间也会在“无尽思念”网站的先人纪念网页自动跳出有关安放期届满的讯息。骨灰安放期届满时,食环署会进一步联络相关人士,例如发信给他们(寄至他们的最后所知的地址) ,在政府宪报、报章及食环署网站刋登公告,在相关骨灰龛墙上张贴告示等。

问 38

处理和合石灵灰安置所第六期、哥连臣角新厦灵灰安置所及石门灵灰安置所的的龛位编配事宜的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地址、办公时间及查询热线为何?

答 38

公众骨灰龛位编配办事处位于:
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

办事处的办公时间是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查询热线:2841 9111
传真号码:2333 1716

问 39

申请时不慎点错选项,抽籤日前才发现可否作出更改?

答 39

本署一般会于完成审批所有申请后向所有合资格申请发出抽籤纸。所有资料(包括龛位选项)均不能作出修改。为免出现上述情况,本署有以下建议:

  • 市民在为离世亲属申请编配公众骨灰龛位时,务必亲自办理申请事宜,以确保先人意愿获得切实维护。申请人可及时收到本署确认回条、中籤结果及缴费资料;
  • 递交申请时,请确认联络资料正确;
  • 如透过网上递交申请,按「确认递交」前核对清楚所有资料正确;
  • 食环署收到申请表格后,通常会在十个历日内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视乎递交表格方式而定)向申请人发出确认回条,并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如有任何需要,可尽早以个案编号,透过本署网页查询申请状况,或以电邮、或在办公时间致电热线 2841 9111与公众龛位编配办事处联络本署职员;

食环署建议申请人填写网上申请表格递交申请,既可避免邮递延误/无法派递,亦能在递交申请后随即收到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回条电邮,方便日后跟进相关申请事宜。如过了十个历日仍未收到本署的确认电邮/信件,请尽早主动致电公众龛位编配办事处向职员查询。

问 40

申请人在是次编配中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多于一个灵灰安置所的公众龛位?

答 40 于是次年度编配,申请人只可申请编配三个灵灰安置所中其中一个灵灰安置所的公众龛位。就是次2025年度编配龛位中的申请选项请参阅上文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