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最近已就原則上同意佛教淨蓮精舍的豁免書申請作出公布。詳情請按此。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最近已就延長下列私營骨灰安置所的「原則上同意」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的有效期作出公布:
(i) 佛緣精舍、 (ii) 紫雲仙苑[只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已售出的龕位]、 (iii) 海會塔(荃灣西方寺) 及 (iv) 小靈山(靈顯法院) 地藏殿 壁龕。
《2025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5月30日刊憲及生效。詳情請按此。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14A條,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指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為合資格「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新申請豁免書的期限。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完結時,發牌委員會收到由23間「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交的豁免書申請。詳情請按此。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經生效,設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目的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