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最近已就延長下列私營骨灰安置所的「原則上同意」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的有效期作出公布:
(i) 賓霞洞、 (ii) 娑羅精舍、 (iii) 地藏殿、 (iv) 聖廟(孝思堂) 、 (v) 聖廟(孝思祖堂)、 (vi) 佛緣精舍 及 (vii) 紫雲仙苑[只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已售出的龕位]。
《2025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5月30日刊憲及生效。詳情請按此。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14A條,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指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為合資格「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新申請豁免書的期限。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完結時,發牌委員會收到由23間「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交的豁免書申請。詳情請按此。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經生效,設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目的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