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眾街市售賣肉類的街市攤檔承租人
有關牲口屠體及什臟的衞生事宜
本署十分關注近日有報導指有街市攤檔租戶將豬隻屠體放置在街市地面,未有妥善處理及保護食物免受污染,嚴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並引致鼠患事宜。
為了保障食物安全及保持環境衞生,杜絕鼠患,現特提醒你,街市攤檔租戶除須時刻遵守租約條款及條件外,亦必須遵守香港法例,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下稱「該條例」)及其附屬《食物業規例》和《公眾街市規例》。
請注意,根據本署與承租人簽訂的租約及現行政策,假如攤檔承租人或代理人因經營上述攤檔在12個月內四次違反該條例的任何條文或其附屬法例而被定罪,本署會考慮終止有關租約。此外,按照本署現行「警告信」政策,如租戶在六個月內因違反租約的任何條款∕條件而累積「警告信」三封,本署會終止有關攤檔的租約。假如本署認為違例事項性質嚴重(即使只被定罪一次),或違反租約的條款∕條件的性質嚴重,亦會考慮即時終止該攤檔的租約。
此外,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注意下列事項,以保障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及防止鼠患:
- 須採取一切合理地需要的措施保護食物,以免食物受到污染或變壞的危險。
- 不可在地面存放或處理食物包括動物屠體。
- 垃圾、餿水及食物屑應用適當的膠袋包裹,放入堅固的垃圾桶內,並經常把桶蓋蓋好。垃圾須每天至少清倒一次。不可使用竹籮存放餿水。
- 不得將垃圾桶放置於攤檔外。
- 必須保持攤檔清潔,內部及四周應經常收拾整潔,並整理長期積存的物件和貨物,避免老鼠有藏身之所。
本署重申街市攤檔租戶必須遵守有關租約的條款∕條件及香港法例,並即時採取措施,防止任何違約或違例事件發生,以免被終止租約。
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共同努力,確保處所清潔衞生及食物安全,並持之以恆。對罔顧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以及違反上述有關條文的人士,本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