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屬街道管理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主要工作是保持環境衞生。
食環署一直致力協助處理因店鋪擴展營業範圍引致的阻街情況,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的相關條例,並按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由2023年10月22日起,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定額罰款為港幣6,000元。
政府於2025年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其他相關法例,加入店鋪阻街條文。新法例在2025年8月17日實施後,食環署人員可繼續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要求相關人士指定時間內移除阻街物品。如屆時貨物仍未移走,食環署有權將阻街物品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