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持續採取防疫措施

因應本港疫情持續放緩並漸趨穩定,政府早前公布,決定繼續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九月十日)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食環署會加強巡查食物業處所,並會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說:「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處所發出的最新指示,由明日(九月十一日)起至九月十七日,餐飲業務處所內可同坐一桌的人數由兩人增至四人。」

發言人同時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的規定及限制,包括餐飲處所内的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須確保任何兩張可供顧客使用或顧客正在使用的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提供堂食;處所內人士除飲食外必須一直佩戴口罩;為進入處所的人士量度體溫;以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繼早前向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發出有關堂食的最新指引,為業界提供切實可行的框架和建議以保障員工、顧客及市民大眾的安全,食環署今日再次發信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遵從相關規例。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加強巡查,並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強烈呼籲食物業負責人及從業員,作為社會同心抗疫的重要部分,必須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保持高水平的清潔及衞生標準。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