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封閉旺角一無牌食肆(附圖)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旺角一間持續無牌經營的食物業處所。

店鋪名為「樂園潮州粉麵」,位於花園街33號地下。該店鋪今年六月至今,八次被檢控無牌經營食物業,其中兩宗已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四千六百八十元。其餘的檢控仍有待聆訊。

食環署發言人說:「鑑於該店鋪持續無牌經營,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食環署遂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28B條向法庭申請封閉令。本署人員今日已根據法例,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該處所的顯眼處,封閉令將於之後的第八天(十二月二十七日)開始時開始生效。食環署會繼續嚴厲打擊無牌食肆,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九百元。

發言人表示,食環署已將持牌食肆的名單上載部門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此外,持牌食肆亦必須將牌照及牌照告示展示在處所的顯眼處,以資識別。市民可從上述途徑分辨處所是否持有食肆牌照。如發現有無牌食肆,市民可致電1823舉報。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02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旺角一間持續無牌經營的食物業處所──「樂園潮州粉麵」。圖示食環署人員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該店鋪的當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