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泳池牌照持牌人

2019冠狀病毒病 - 就泳池建議採取的措施

本署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發信予各泳池管理人員,提醒若在泳池開放使用時,相關設施及設備,包括處所內的更衣室、淋浴設施(如花灑)、洗腳池、洗手間等必須徹底清潔及消毒。為防止游泳人士因使用泳池設施而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我們建議泳池管理人員採取以下措施:

整體場地安排

  1. 在任何時間內,泳池處所容納的人數不得超過持牌條件所規定的人數的50%;
  2. 現階段嬉水池、兒童池、戲水池須暫停開放,直至另行通告。暫停開放的泳池設施須妥善圍封;
  3. 觀眾席(若有的話)須暫停開放,並以告示通知泳客;
  4. 如泳池內設有日光浴場,須確保沙灘椅之間必須距離 1.5米或以上;
  5. 在處所內須提供消毒潔手液(含70%至80%的酒精搓手液);
  6. 在泳池入口處須鋪設已經噴灑漂白水的地毯;
  7. 在適當及當眼位置須擺放有蓋垃圾桶(腳踏式),並標明用作棄置口罩之用(內有垃圾袋);
  8. 所有飲水機須暫停使用,並須關閉或圍封有關設施,並以告示通知泳客;
  9. 就泳池處所進行定期環境清潔和消毒,每天每節開放時段後最少一次;
  10. 禁止共用個人用品(例如毛巾)。所有毛巾及消耗品須於每次使用後更換;

整體場地管理

  1. 所有泳客及游泳訓練班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規定,包括每個游泳訓練班不得超過8人(連教練在內);
  2. 除按持牌條件提供足夠救生員外,請考慮增加人手在泳池範圍巡察,提醒泳客保持社交距離;
  3. 在容許某人進入處所前,須先為該人量度體溫;
  4. 在泳池入口處須張貼通告,建議身體不適(例如:有呼吸道感染病徵、發燒或肚瀉)的人士不要進入泳池;
  5. 張貼「游泳前及游泳後應佩戴口罩」的告示及衞生署有關預防呼吸道感染及潔手技巧的宣傳海報,並呼籲泳客:
    1. 游泳前及游泳後應佩戴口罩;
    2. 在沒有配戴口罩時,包括在泳池內,彼此之間須保持至少1.5米的社交距離;及
    3. 在觸摸過公共物件後、如廁後或當發覺雙手骯髒及在接觸眼、鼻及口前,應要潔手;

泳池

  1. 確保泳池濾水或淨化裝置運作良好,並定期更換池水;
  2. 按持牌條件,嚴密監察泳池水的含氯氣水平,以確保其消毒功效;

衞浴設施

  1. 所有泳客在進入泳池前須經過具備適當排水系統的洗腳池及掛簾式花灑;
  2. 保持洗手間設施和用具清潔衞生;
  3. 淋浴設施須遵循以下控制感染建議:
    1. 只可以「隔一個,開一個」方式開放淋浴間或花灑頭,讓泳客之間保持至少1.5米的社交距離;
    2. 每四小時清潔和消毒淋浴間最少一次;
    3. 儲物櫃開放數量亦最少減半並隔列開放供泳客使用,如情況許可每列之間相隔最少1.5米;
    4. 提醒泳客將其個人物品放在適當的容器內(例如袋)才放入儲物櫃;及
    5. 對設施包括儲物櫃進行定期環境清潔和消毒,每日最少一次;及
  4. 關閉處所內所有蒸汽浴及桑拿設施(如有的話)。

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各泳池管理人員必須共同努力,確保處所清潔衞生,並持之以恆。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