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持牌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關於公眾娛樂場所業務的最新指示
(見2020年7月13日刊登的憲報)

本署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再次發信予各公眾娛樂場所經營者及從業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藉2020年7月13日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由2020年7月1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直至2020年7月21日。《規例》附表2第1部所列的處所包括公眾娛樂場所,必須關閉。

各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及從業員必須遵守上述指示,本署會對違反該《規例》有關條文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