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 / 負責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關於餐飲業務的最新指示

政府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6月10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6月23日(指明期間)。關於餐飲業務的最新指明及指示,詳情請參閱附件一。本署強烈呼籲提供堂食的餐飲業務負責人積極遵從有關規定,以期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這除有助控制疫情,亦可令經濟復甦。

「疫苗氣泡」下餐飲業務的運作模式

除酒吧/酒館另有規定外,所有餐飲業務處所須按《規例》下的指示及指明的其中一種運作模式運作。

  1. 更改運作模式
    餐飲處所在指明期間開始時須選定A、B、C或D類的運作模式運作。如因應員工在指明期間為已接種疫苗者,可以在符合相關規定後更改運作模式(由A類或B類更改為C類或D類),但須先在處所入口處按規定張貼顯示新運作模式的告示,新運作模式才會生效。

  2. C類和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須網上登記
    以C類和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謹記須在本署的「疫苗氣泡」專題網頁登記相關資料,包括運作模式、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員工人數、基於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而以按時進行指定檢測代替的員工人數,以及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總人數等。此外,食環署可公開已登記的持牌餐飲處所牌照號碼、店號、地址、供客人聯絡的電話號碼及有關資料,供公眾查閱。

  3. 張貼「特定範圍」區域平面圖
    以C類和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如劃出不同「特定範圍」區域運作,這兩類處所須按規定,於其處所入口處張貼符合指定規格的平面圖,以便區分及辨別處所內不同的「特定範圍」。該平面圖可因應處所的運作需要不時轉變,但更改運作模式必須在張貼新平面圖後才生效。

  4. 使用「安心出行」或以表格登記資料
    以B類、C類或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須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前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視乎運作模式容許顧客使用載於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相關網頁的指定表格或包含該標準格式所有內容的自製表格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書面或電子記錄31天。

「疫苗氣泡」下酒吧/酒館的運作模式

  1. 如酒吧/酒館在指明期間停止作為酒吧/酒館(即並非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而轉變為以提供膳食為其主要業務(就售賣或供應飲品而言,應以非酒類飲品為主,而酒類只可屬佐餐性質),該處所才可選擇以餐飲業務的其中一種運作模式(即A、B、C或D類) 運作。該處所必須在指明期間開始時作出決定;若該處所因較早時未有遵守規定而被指令採取減低傳播風險措施,則須在完成採取該些措施後作出決定。一經選定以餐飲業務的運作模式運作,該處所不可在指明期間轉變為以酒吧/酒館的運作模式運作。同樣地,一經選定為以酒吧/酒館的運作模式運作,該處所不可在指明期間轉變為以餐飲業務的運作模式運作。有關酒吧/酒館的常見問答,詳情請參閱附件二
  2. 無論選擇以餐飲業務或以酒吧/酒館運作模式運作,均必須在處所入口處按規定張貼其運作模式告示。如以C類和D類運作模式經營,謹記須到食環署「疫苗氣泡」專題網頁進行所須登記。

專題網頁

為協助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了解「疫苗氣泡」運作詳情,食環署已推出「疫苗氣泡」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P.html),一站式提供相關資訊和操作工具。

專題網頁詳述「疫苗氣泡」下餐飲處所、酒吧/酒館或夜總會的各種運作模式,並提供「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應用程式連結(Google 的應用程式商店、Apple應用程式商店,以及華為應用程式商店),供處所負責人下載使用。已登記為C類及D類運作模式的餐飲處所位置及名單、適用於C類和D類餐飲處所的標籤、餐飲業務運作模式告示、酒吧/酒館運作模式告示、顧客須知海報、餐飲處所平面圖規格、相關表格的範本、網址連結,以及常見問題等資料均已上載至網頁。

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的換氣量/已安裝的空氣淨化設備

食環署網上平台在2021年3月18日啓用,供餐飲處所登記。有關平台設有換氣量計算機,方便餐飲處所負責人初步計算其處所通風系統的換氣量,同時提供網頁連結至載列有逾180個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名單的屋宇署網頁。

為順利落實有關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自2021年4月1日起陸續公布符合相關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在2021年4月11日就具體技術細節公布「堂食餐飲處所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指引」,亦在2021年4月27日舉行網絡研討會並因應關注編制了常見問答,亦製作多套視頻影像。有興趣人士可到食環署網頁瀏覽。

根據《規例》發出的指示,持牌人若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或以前完成登記,須向本署提交延期登記的申請。若獲批准,須在本署指定的限期內完成登記。在獲批准延期登記期間,已提交申請的食肆仍可按當時的指引維持適用的堂食時間及每桌人數上限。至於沒有提交延期登記申請、提交的申請不獲批准,或沒有按食環署就其完成登記的延期期限作出跟進等的持牌人,須盡快在2021年6月15日或以前完成登記或向本署提交延期登記的申請。食環署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並採取適當行動。

有關延期登記的申請表格已上載至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pplication_for_extension_of_time_for_registration_on_air_change_installation_of_air_purifier_in_catering_premises.html)。餐飲處所提交延期登記申請後,須於食環署回覆中的指定限期內完成登記。

執枱專員

餐飲處所須盡力跟進有關執枱專員的規定(即須安排專職員工負責收拾職責或執行收拾職責的員工須採取手部衞生措施)。

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應同心協力、持之以恆,時刻遵守各項最新指引,這點至為重要。本署會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及環境衞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