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業∕表列處所持牌人∕負責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有關餐飲/表列處所的最新指示

醫務衞生局局長已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及十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最新指示,最新指明及指示由八月十一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指明期間)。詳情請參閱附件

「紅碼」及「黃碼」的安排

政府在八月九日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以識別有較高2019冠狀病毒病傳染風險的人士,詳情如下:

  1. 屬「紅碼」人士:不可進入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處所;
  2. 屬「黃碼」人士:不可以顧客或訪客身分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包括所有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和部分表列處所(包括浴室、室內公眾娛樂場所、夜店/夜總會、卡拉OK場所及泳池))。

經營者及從業員須注意的事項

對顧客的要求

對員工的要求

處所的安排

適應期(由八月九日至二十二日)

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持牌人∕負責人須在可行情況下,以目測方式檢查有意進入處所人士的「疫苗通行證」,以確保屬「紅碼」或「黃碼」的人士不得進入其處所。此外,持牌人∕負責人應在八月十二日前盡快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4.4.0或以上版本),並作好準備,在不遲於八月二十三日為使用「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的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期間一直維持網絡連線狀態。本署人員也會在適應期巡查時提醒和指導處所持牌人∕負責人,主動協助適應新規定。本署現表明,在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至二十二日期間,如有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責任在於該等人士)以虛假的「藍碼」進入處所,本署仍會對其採取執法行動。

執法期(由八月二十三日起)

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持牌人∕負責人須使用裝有最新版本(4.4.0或以上版本)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的流動裝置掃瞄進入處所人士的手機「疫苗通行證」二維碼,以確保進入處所人士並非屬「紅碼」或「黃碼」人士;為此,亦須確保使用作「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的流動裝置具有網絡連線功能,及相關流動裝置在處所的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透過無線網絡或數據卡均可)。如持牌人∕負責人違反禁止屬「紅碼」或「黃碼」的人士進入其處所的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專題網頁

本署「疫苗通行證」專題網頁有關餐飲處所的運作模式及常見的問題等資料均已更新,詳情請瀏覽本署的專題網頁 (https://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

餐飲∕表列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須同心協力、持之以恆,時刻遵守各項最新指引,這點至為重要。本署會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及環境衞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全城起動,快打疫苗!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