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禁止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除外)。隨著社會風氣變化,政府檢視了多項因素,包括對公眾健康的保障、市民的接受程度、市場需求、業界反應等,認為現時具備條件在適當規範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行政長官在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讓餐廳經營者提出申請,容許顧客攜帶狗隻進入食肆。此舉可為業界帶來全新商機。
新措施的執行方案是按下列原則制訂:
- 讓食肆經營者和顧客均有選擇:食肆經營者可以選擇是否申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申請獲批後,必須時刻在食肆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顧客能作出知情選擇;
- 以保障人和動物的安全,以及確保食物安全、環境衞生為前提: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會為此修訂法例,並施加必須的額外牌照條件,但在其他方面會給予食肆經營者適當彈性,因應實際情況自訂合適的營運安排和餐廳守則;
- 盡量減輕業界遵規成本:新增的牌照條件不會導致遵規成本顯著增加,而且食環署會以批註形式把相關批准附加於現有牌照內,從而減省申請手續和費用;及
- 以小步走的方式,穩妥推展:市民對寵物接納程度不一,首階段會以較小規模穩妥推展,讓社會逐步適應。如運作暢順,我們預計最快可在首階段推出後約半年接受下一階段的申請。
我們擬透過修改法例和施加必須的額外牌照條件作出規管,並附以食環署編製的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引」),為食肆經營者和攜狗顧客提供參考。食肆經營者可參考指引,因應實際情況自訂營運安排和餐廳守則。
我們預計於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就第132X章的修訂建議。如獲立法會通過,我們預計在2026年年中批出首階段申請。
我們已於2026年2月3日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有關討論文件可參考以下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網頁: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panels/fseh/papers/fseh260210cb2-162-2-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