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得容許該會社內有任何擾亂秩序的事情發生。

  2. 不得容許任何人在該會社內縱飲至醉,亦不得將酒類供應給任何已飲醉的人士。

  3. 持牌人必須親自管理該會社。 

  4. 持牌人必須在該會社內的顯眼處展示「禁止任何十八歲以下人士在會社內進飲酒類飲品 NO LIQUOR FOR PERSON UNDER AGE 18」的告示。該告示上每個中文字體的大小不得少於三厘米(高度) × 三厘米(闊度),每個英文字體則不得少於二厘米(高度) ×二厘米(闊度)。

  5. 持牌人必須在會社正門展示由酒牌局所提供的持牌售酒處所告示。

  6. 持牌人不得容許任何人使用或利用該會社的任何部分作不道德或非法用途。

  7. 持牌人不得容許娼妓或盜匪在該會社內聚集或逗留。

  8. 持牌人不得容許任何人在該會社內有醉酒、暴力、爭吵或其他不檢行為,亦不得容許壞分子在該會社內聚集或逗留。

  9. 廁所必須保持清潔完好,以供會員使用。

  10. 除非獲得酒牌局豁免,該領有酒牌的會社必須同時持有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簽發的有效《合格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