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物的安全管制二零二三年进口食物统计数字食物监测及食物投诉处理二零二三年食物监测计划的统计数字食物事故处理食物安全条例的实施情况食物贸易商入门网站活食用牲口的食物安全管制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研究营养标籤食物安全标准风险传达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于二零零六年成立,负责加强食物安全的规管,以保障市民健康和提升市民对食物安全的信心。食安中心下设四个科别:风险管理科、风险评估及传达科、机构及系统管理科和行政科。

风险管理科是保障食物安全的执行单位,工作包括食物监测、执法行动、处理食物事故(包括调查在食物业处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个案)、进口管制和签发出口证明书,以及活食用牲口的检验和测试等。风险评估及传达科是研究和发展单位,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就食物安全标准提供意见,以及向公众和食物业发布食物安全信息。机构及系统管理科负责制定以资讯科技支援业务模式转变的长远策略,并订定有关重整业务流程、运作程序及资讯管理的策略性建议,以便开发可更有效支援数据分析及风险评估的电脑系统。行政科为食安中心提供行政支援。

进口食物的安全管制

我们的食物大部分来自香港以外的地区,因此,管制进口食物是食安中心的重要工作。

进口管制程序包括实施进口前验证制度、检查进口文件,以及在各进口管制站进行监测工作。有关程序主要针对一些高风险类别的食物,例如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奶类和冰冻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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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进口食物统计数字

申请冷藏/冷冻(冰鲜)肉类及家禽进口许可证获批准的个案 54,242宗
申请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进口准许获批准的个案 1,326宗
申请奶类及奶类制品进口准许获批准的个案 464宗
申请冰冻甜点进口准许获批准的个案 556宗
在食物管制站对运送食物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12,678架次

为确保进口食物安全,食安中心其中一项日常工作是与各国驻港领事馆、内地及海外的食物主管当局、进口商、香港海关及其他有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络。

日本食品进口本港的管制措施

日本政府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宣布于八月二十四日正式启动核污水排放计划。

食环署署长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发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禁止日本十个(都)县的水产食品进口本港,翌日生效。根据《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潟、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藏、冷冻、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至于其他未有被禁止输入香港的日本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如被食环署辖下食安中心抽查,则须获食安中心在辐射测试清关程序完成后发出放行信,方可在香港境内供应。

此外,香港会维持针对日本若干食品的进口管制措施。所有源自福岛县的蔬菜及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一律禁止输入香港。源自福岛县附近四个县(即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才可进口。至于所有源自上述五个县的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和家禽、禽蛋,必须附有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才可输入本港。

除了禁止相关(都)县水产品进口外,食安中心亦会于进口层面做好把关工作,继续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双重保障日本进口食品安全。具体而言,对于未有被禁止输入香港的日本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食安中心会全面进行辐射水平测试;在确认相关产品没有超出指引限值的情况下,才放行于市场供应。至于相关的加工食品,亦会加强检测。

二零二三年,食安中心抽取了约42,000个日本进口食物样本 (包括约25,000个水产及其制品、海藻及海盐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未有发现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的情况。

为了让市民更掌握日本进口食品的最新安全资讯,环境及生态局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日本政府开始排放核污水后,每个工作天发布新闻公告,公布有关日本进口食品样本的辐射检测结果。

此外,食安中心一直与本地相关业界(包括日本食品进口业界和餐饮业界)保持联系,让业界更了解有关排放计划的最新情况,以及政府为保障食物安全而可能会采取的进口管制措施。食安中心会继续联系业界及相关持份者,向他们解释日本食品进口本港的最新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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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监测及食物投诉处理

为确保本港的食物可供安全食用,食安中心持续进行食物监测和检测,并采取执法行动。食安中心在食物供应流程的每个阶段(即进口、制造、批发和零售)都会抽取样本进行检测。

二零二三年,食安中心检测了约65,000个食物样本,比例为全港每1,000人约抽查九个样本。

食安中心对食物样本进行微生物检验、化学分析及辐射水平检测,以评估食物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和标籤规定。

文锦渡食物化验室专责对主要从内地进口的农产品进行快速和全面检测,提供的化验服务有:

  1. 检测新鲜蔬菜和水果是否含有除害剂残余,包括水胺硫磷、甲胺磷和其他有机磷类除害剂、氨基甲酸酯类除害剂和拟除虫菊酯类除害剂。
  2. 检测谷类和谷物是否含有除害剂残余,包括水胺硫磷、甲胺磷和其他有机磷类除害剂、氨基甲酸酯类除害剂和拟除虫菊酯类除害剂。
  3. 检测未经加工的奶类是否含有兽药残余和三聚氰胺。兽药残余包括氨基糖类苷类药物、β-内酰胺类药物、氯霉素、头孢噻呋、林可霉素、大环内酯类药物、多肽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磺胺类药物、人造激素、四环素类药物和甲氧芐氨嘧啶。

食安中心会针对不合格的监测结果采取执法行动。除评估某些食物的风险和制订食物安全策略外,中心还会定期检讨和分析食物监测计划收集所得的数据,以便进行专题研究。

二零二三年,食安中心共处理6,903宗食物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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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食物监测计划的统计数字

(甲) 食物样本测试及检验

测试和检验 化验样本数目 # 合格样本数目
化学测试 44,359个 44,278个 (99.8%)
微生物检验 16,408个 16,390个 (99.9%)
辐射水平测试 4,271个 4,271个 (100%)

#不包括在二零二三年检测辐射水平的42,160个日本进口食物样本。

(乙) 就食物标籤采取执法行动

检查食物标籤数目 55,208个
提出检控数目 155宗

食物抗菌素耐药性监测计划

政府推出《香港抗菌素耐药性策略及行动计划(2017-2022)》,胪列香港为控制日益严重的抗菌素耐药问题而进行的行动和活动。食安中心自二零二二年一月起对食物中的抗菌素耐药性进行恒常监察,在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三年监测期间,从零售层面收集逾2,000个食物样本(包括生肉和即食食品)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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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事故处理

食安中心每天监察本地和海外的食物事故。年内,通过食物事故监测系统侦察到的食物安全事故约有3,500宗。食安中心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对消费者构成的风险、本港的规例,以及问题食品有否在本港出售,以决定最恰当的风险管理行动。

此外,食安中心会就食物事故与有关的卫生当局、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联络。如有需要,更会采取相应行动,例如要求业界停售有关食品、适时进行食品测试、向相关业者发出警告,以及指令回收所涉食品等。食安中心会向业界发出快速警报,通知他们最新的情况。如食物事故对本港市民的健康构成影响,食安中心亦会发出新闻公报,向消费者提供建议。如果预期市民或会通过网购、旅游或其他个人渠道取得相关食品,食安中心会在网站发出"食物事故报表"。二零二三年,食安中心就食物事故发出了63则业界警报和69则新闻公报,并发出540份食物事故报表。

风险管理组辖下的食物事故应变及管理小组由医生和护士组成。该小组与卫生防护中心合作,联手调查在食物业处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个案及由食物传播的疾病,研究食物中毒的成因,并协助追踪问题食物的来源。此外,小组会向负责处理食物的人员讲解食物、个人及环境卫生的知识。二零二三年,小组就发生食物事故的食物业处所进行了299次造访及调查,发现最常见的病原体是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至于食物中毒事故最常见的三个成因,依次为食用生的食物、熟食受到生的食物污染和食物贮存温度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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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条例的实施情况

在《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下设有食物追踪机制,以便政府在处理食物事故时更有效追踪食物来源,并迅速采取行动。除已按该条例附表1所列的其他条例登记或取得牌照的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外,所有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均须向食环署登记。截至二零二三年年底,已登记食物进口商有11,512个,已登记食物分销商则有9,423个。该条例又赋权食环署署长作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进口和供应问题食物,并命令回收该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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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贸易商入门网站

食物贸易商在食安中心设立的入门网站开立使用者帐户后,可以接收有关食物安全及进口管制通知的电子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多项工作,例如办理食物商登记和续期的申请,以及更新食物商登记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入门网站与政府贸易单一窗口的界面衔接,以配合电子商贸及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在贸易单一窗口与入门网站均拥有登记帐户的食物贸易商,可以将两个帐户连结起来,更方便处理食物进出口文件的申请事宜。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入门网站推出推荐食品生产商予内地海关总署注册的网上申请服务,协助本地食品生产商出口指定18类食品到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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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食用牲口的食物安全管制

兽医公共卫生组和屠房(兽医)组主要负责活食用牲口的进口管制,以及就活食用牲口的兽药残余和具公共卫生重要性的疾病进行监测。

为落实"由农场到餐桌"的概念,食安中心的兽医人员会巡查输出食用牲口到香港的注册农场,以了解农场的饲养守则。二零二三年,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后的安排,兽医公共卫生组采用到部分农场进行实地巡视而在其他农场则进行文件审核工作这个混合模式,调查内地55个注册及备案农场的最新情况,包括养殖家禽、猪、牛和羊的农场,以及食用水产养殖场。

二零二三年检验的本地和进口食用牲口数目

牲口类别 已检验的牲口数目(在屠房进行检验) 已核实的动物卫生证明书数目
1,133,764头 26,315份进口猪只卫生证明书及
8,756份本地猪只入场许可证
10,968头 1,170份卫生证明书
770头 7份卫生证明书

《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第139N章)禁止使用某些化学物(包括盐酸克仑特罗),并限制食用牲口体内某些化学物的残余量。二零二三年,食安中心收集了29,613个食用牲口样本,作兽药残余测试。年内,没有猪只的尿液样本验出含违禁化学物或组织样本验出含有受管制化学物。

检疫侦缉犬小组负责在各陆路边境管制站打击非法进口生肉及蛋类活动。这些食品由入境旅客携带或货车运载入境。由于来历不明的肉类及蛋类可能含有经接触或动物传染的病原体(例如O157型大肠杆菌和禽流感病毒),小组须防止该等食品输入香港,以保障市民健康。现时小组有七只检疫侦缉犬。

在动物源性食品出口方面,食安中心在二零二三年签发了1,800份兽医卫生证明书,涉及的食品包括雪糕、月饼、中式点心、奶类饮品、即食面、冷藏肉食品、冷藏家禽产品、鱼类产品及即食汤。这些食品输往内地、澳门、澳洲、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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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在以风险为本的食物安全管制模式中,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及风险传达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估是根据现有的科学证据,有系统地评估和分析食物源性危害可对人体健康构成的不良影响及其严重程度。一般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四个步骤,分别是确定食物危害、分析危害的特征、评估市民受影响的程度,以及分析食物风险的特征。

食安中心的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研究计划和文献研究。其中,食物消费量资料(例如本港市民进食食物的种类和分量)对评估本地食物安全风险尤为关键。食安中心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了较年轻群组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并公布有关报告。

年内,中心亦展开了第二次香港总膳食研究,以评估不同人口组别从膳食摄入食物化学物的分量,以及摄入这些物质对健康带來的风险,有助把资源集中用于应付对公众健康可能构成最大威胁的食物化学物。

在风险评估研究方面,食安中心于二零二三年公布了六项研究结果,即"售卖机出售的即食食物的微生物质素"、"食物中的甲氧滴滴涕"、"非热食鸡肉食品的微生物质素"、"预先和非预先包装食物中的工业生产反式脂肪酸含量"、"中式粥品的钠含量"和"食物中的多环芳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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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标籤

为协助业界及化验服务机构了解和遵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有关营养资料标籤的规定,食安中心为业界提供网上资源(包括技术指南、业界指引、常见问题和营养标籤计算器等)、电话热线和支援热线服务。此外,食安中心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等不同渠道,为社会各界举办与营养标籤有关的宣传活动。

营养资料查询系统

营养资料查询系统是一个网上资料库,贮存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食品的营养资料,包括能量资料和20多种营养素资料,免费供市民检索。这个系统有两项功能:"食物营养搜寻器"可供浏览或检索个别食物或营养素的资料;"食物营养计算器"可根据系统的数据,估计从选定食物摄取的营养素分量。查询系统提供的资料可以协助消费者选择有益健康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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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标准

厘定食物安全标准是食物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在订定本港新的食物安全标准时,食安中心会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订的国际食物标准、国际认可机构(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世卫)、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世卫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以及粮农组织/世卫农药残留联席会议)的科学评估结果,以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

政府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就《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的建议修订进行公众谘询。建议修订旨在让本地和国际食物安全标准保持一致,加强保障消费者,并同时促进食品贸易。政府整合所接获的意见后,会向立法会汇报公众谘询的结果和最新的建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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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传达

与持份者保持有效沟通,以及维持食物业界、市民和政府三方合作,是确保本港食物安全的关键。食安中心辖下设有传达资源小组,向市民和食物业界传达食物安全风险资讯。除借出教材、展板和视听资料之外,小组于年内举办了156场教育讲座和36场巡迴展览。此外,食安中心于年内定期举行业界谘询论坛,与业界就各项食物安全事宜和管制措施交换意见。

食安中心分别为市民和业界推出名为"家家食安心"(cfs.gov.hk/safefood)及"安乐查饭"(cfs.gov.hk/safekitchen)的专题网站,积极推广"食物安全五要点"和推动采用"良好卫生规范"。这些措施经科学证明能减低食源性疾病的出现。网站提供便利的一站式教育和培训资料平台,利用影像和短片,以浅明的方式阐释有关概念。此外,食安中心于年内推出新网站"校园食安心"(cfs.gov.hk/school),协助学校和幼儿中心找出其环境特有的潜在危害,并向学校食物处理人员及员工强调妥善保持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的重要,从而建立全面的食物安全计划。

《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二零二一年七月获立法会通过,分两阶段实施。其中把部分氢化油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及相关标示规定的条文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生效,其他修订条文则一律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生效。食安中心透过宣传资料和业界会议等方式,与食品业界就《修订规例》进行沟通。

食安中心于六月展开以"恋.食物.语:食物安全有程序 五大要点要跟随"为题的食物安全日2023全年活动,提醒食物业界和大众,不论在食肆或家里,"食物安全五要点"对确保安全处理和预备食物的重要性。食安中心又推出了各类教育和推广活动,包括指定网页、社交媒体帖文、新闻稿、海报、小册子、推广横额及网上短片,藉以提高食物业界和公众的意识,透过简单行动预防食源性疾病。

风险传达组还推行多项策略,适时主动向市民及业界提供食物安全资讯,例如可迅速向业界发送食物事故信息的快速警报系统;上载于食安中心网站的《食物安全焦点》电子月刊;以及分别为市民和业界编制的《食物安全通讯》和《食物业安全广播站》季刊。

二零二三年风险传达活动摘要

项目 二零二三年数字
举办教育/宣传活动数目 18项
制作宣传资料数目 56份
参加公众教育/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84,978人次
处理公众查询数目 4,773宗
举办"食物安全重点控制"研讨会/工作坊数目 33个
追踪/订阅食安中心社交媒体专页的总人数 41,942人次
发出食物安全电子信息 24份
时令食品调查
贺年食品
粽子
月饼
大闸蟹
腊味
盆菜
专项食品调查
夏季食物监测(包括即食食物中的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李斯特菌、蜡样芽孢杆菌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
肉类中的二氧化硫

食安中心为特定行业,包括盆菜供应商、安老院舍、学校与幼儿中心的膳食供应商,以及售卖烧味、供应饭盒、寿司、刺身、生蠔、生吃肉类和冰冻甜点的食物业处所订出推广计划,为有关人员举办工作坊和研讨会,并提供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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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食安中心自二零一零年十月起获指定为世卫食物中化学物风险分析合作中心 (合作中心),而最近一次获指定为合作中心是在二零二二年十月,为期四年至二零二六年。作为合作中心,食安中心继续协助世卫的公众健康工作,特别是有关区域内的食物安全事宜,并支持世卫推行指定范畴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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