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防腐剂含量的专项调查结果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公布,中心最近进行专项食品调查,测试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情况,结果在五百个样本中,有一个样本不及格。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不能添加防腐剂;但未经烹煮的腌制肉类及乳酪(切达乳酪、柴郡乳酪或软乳酪除外)则可以,但含量不可以超过法定上限。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于八月至九月抽取了五百个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样本作上述检测,其中一百零八个新鲜、冰鲜、冷藏肉类及乳酪全部均没有检出硝酸盐或亚硝酸盐。」

「其余三百九十二个肉类制品样本,包括烟肉、火腿、汉堡扒、腌制肉类、腊肠、点心、肉丸、罐头肉类、烧味及卤味,硝酸盐的含量也没有超出法定标准。但有一个白菜猪肉饺样本检出亚硝酸盐,含量为百万分之三百七十,超出法定上限百万分之二百。」

「超出法定标准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硝酸盐及亚硝酸盐通常用于腌制肉类,主要是由于它们有抗菌作用,若进食该产品不会即时影响健康。不过,一些人士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氢酵素缺乏症」(G6PD Deficiency)患者等,会对亚硝酸盐较为敏感,有机会影响红血球的带氧功能而引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长期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不排除会增加患癌风险。

发言人提醒市民注意均衡饮食,避免因偏食而摄取过多食物添加剂。市民应选择可靠的商铺购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

他又提醒业界要适当使用防腐剂,也须符合优良制造规范及有关法例规定。

他说:「就不合格样本,食物安全中心已向有关零售商发出警告信,并要求生产商跟进,及再抽取样本检测,化验结果合格。」



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