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加强巡查和执法 严厉打击非获准食肆违规容许狗只进入
自容许狗只进入获准食肆的措施实施以来,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专责队伍连日主动巡查,并由七月十四日起展开为期一周的针对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获准食肆违规容许狗只进入的行为。食环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十七日)表示,署方已向荃湾区一非获准食肆提出首宗检控。
专责队伍昨日(七月十六日)巡查荃湾区一非获准食肆时,发现食肆违规容许狗只进入,遂即时向持牌人提出检控。
发言人说:「食环署将于未来数日继续加强巡查及执法。若发现非获准食肆容许狗只进入,专责人员会即时提出检控。截至七月十六日,专责人员已巡查各区的非获准食肆逾780次,并发出共10个口头警告。」
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批出准许,任何人不得将狗只带进食物业处所,而任何从事食物业的人亦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许狗只在其食物业处所内出现。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监禁三个月及另加每日罚款300元。
发言人提醒,不论食肆经营者或狗只主人,均有责任遵守相关规定。非获准食肆应守法自律,切勿容许顾客携带狗只内进;而市民携狗进入非获准食肆亦属违法行为,须面对相同罚则,署方将继续采取针对性的执法行动。
此外,为协助经营者适应新措施及遵循有关规定,食环署亦持续巡查获准食肆及加强宣传工作,并针对相关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截至七月十六日,专责人员已巡查各区获准食肆约7,500次,并向两间持续违规的获准食肆(包括早前公布位于九龙城区的获准中式食肆及另一间位于荃湾区的获准泰式食肆)持牌人发出警告信,要求立即纠正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热食物的违规情况。
发言人强调,获准食肆需要接受一套严谨的规范,目的是保障餐厅内人员和狗只的安全及环境卫生。未获准许的食肆缺乏规范,不能提供应有保障;为顾客和员工着想,当局必须严格执法。此外,顾客的选择亦应该受到尊重。假如食肆未获批准却容许狗只进入,除了是犯法之外,实际上亦剥夺了顾客的选择权。
发言人补充,虽然署方将措施实行的首一个月视为适应期,但不代表放松监管。一旦发现严重违规个案,或影响环境卫生或食物安全的情况,食环署必定果断执法,以确保公众安全及制度公平。署方呼吁获准食肆的负责人及前线员工切实履行牌照条件及法例要求,并加强督导和提醒携狗顾客,以保障食客安全和公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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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