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起实施调查私人楼宇渗水的新程序
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及屋宇署组成的联合办事处(联办处)今日(七月十六日)全面实施调查私人楼宇渗水新程序(新程序)。由即日起,所有接获的渗水个案均会根据新程序处理。
联办处发言人说:「新程序优化调查流程、应用先进科技及推动业主自行协商调解,借此缩短调查及处理渗水问题所需时间。若有理由相信渗水是由上层单位所引致,联办处会在接获举报后约14个工作天内,向上层单位业主发出『建议维修通知』,要求其在28个历日内自行检查和完成维修,较以往完成所有调查后才发出『妨扰事故通知』,大幅提早约57个工作天。在新程序下,上层单位业主能更早收到通知处理渗水问题,及早履行其责任迅速解决问题。」
在新程序下,第一阶段调查时新增红外线热成像分析,以此配合原有的电子湿度仪分析渗水情况,就可以初步确定渗水源头。若「建议维修通知」时限届满后渗水持续,联办处会同步进行第二及第三阶段调查,以加快渗水调查。联办处并会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及调查结果发出「妨扰事故通知」,着令相关业主于指定期限内消除因渗水引致的公众卫生妨扰。联办处会在订明时限届满后作复检及按需要进行确证测试,并就不遵从个案按证据提出检控及进一步向法庭申请发出「妨扰事故命令」。联办处亦会就该些个案向没有履行责任的上层业主收回不少于17 000元的检验费用。
为配合新程序的推行,政府会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援,协助有需要的上层单位业主自行安排检查和维修。市民可以参考渗水专题网页上有意提供渗水调查及维修服务的人士及承建商名单、调解员名单,以及财政支援计划的资料等。此外,政府亦已在渗水专题网页提供渗水调查及维修服务参考价格。
由即日起,联办处接获的所有渗水个案将按照新程序处理;而在此日期前已接获的个案,则会继续根据旧有程序继续跟进。如市民对个案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分区联合办事处查询,电话如下:3691 8479(香港区)、3156 1942(九龙区)、3426 3346(新界东)、3150 8370(新界西)。如欲获取更多资讯,欢迎市民浏览渗水事宜专题网页
(www.waterseepage.gov.hk/sc/water_seepage/pilot_scheme.html)。
完
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