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加强巡查新鲜粮食店 严厉打击可能引致鼠患的违规情况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四日)表示,署方一直高度重视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并持续加强巡查全港各区持牌/许可证食物业处所,包括新鲜粮食店。食环署严厉打击可能引致鼠患风险及影响公众卫生的违规情况,以保障食物安全和保持环境卫生。

因应近日接获观塘区协和街一新鲜粮食店有鼠只出没的投诉,食环署昨日(六月三日)已派员巡查有关店铺,其间发现处所地台有污渍、鼠迹,以及假天花和墙身有罅隙,遂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并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47(1)条发出消除鼠患通知,规定有关处所的负责人在指明时间内采取所需步骤以除去可引致鼠患的事物,否则会被检控。署方人员亦向处所负责人和员工作出卫生教育及提供防鼠灭鼠建议,并提醒他们须时刻注意个人、食物和环境卫生。有关新鲜粮食店已暂停营业,以进行彻底清洁及加强防鼠灭鼠措施。署方会继续留意该处所的卫生情况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保持环境卫生。同时,食环署已加强有关新鲜粮食店附近公众地方的洁净工作及放置毒饵,以防治鼠患。

发言人说,今年截至六月三日,食环署已巡查全港各区持牌/许可证食物业处所约91 500次,包括巡查新鲜粮食店约6 200次。其间,共有五间持牌新鲜粮食店因违反《食物业规例》被记下足够分数,被食环署暂时吊销牌照七至十四天。此外,署方曾于二月十日的新闻稿公布一间持牌新鲜粮食店因卫生状况不佳及鼠患严重,曾被饬令即时封闭,在有关问题已被彻底纠正后,在较早时获批准重开;以及于三月十日的新闻稿公布一间持牌新鲜粮食店因违反持牌条件被取消牌照。同期,食环署人员就发现有违规情况已向相关食物业处所共作出451次口头警告、发出77封警告信及提出527宗检控;当中包括就持牌新鲜粮食店共作出173次口头警告、发出九封警告信及提出125宗检控。

除加强巡查及执法外,食环署亦已向全港持牌/许可证食物业处所发信,就业界在夏季期间处理和贮存食物,以及加强防治鼠患等方面提出注意事项。食环署提醒业界妥善处理食物,如将已准备妥当而非即时食用的热食保存于摄氏60度以上、冷食则保存于摄氏4度或以下;同时应遵从「食物安全五要点」,即精明选择、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煮熟食物和安全温度,以减低食源性疾病风险。

食环署亦提醒业界应从老鼠的「食、住、行」三方面着手,包括断绝老鼠食物来源、清除老鼠匿藏地点,以及防止老鼠进入处所,例如妥善存放食物和厨余、保持处所内外清洁、避免杂物堆积,以及尽快堵塞墙身、门边、管道口及其他可供老鼠进出的孔洞和罅隙,以减低鼠患风险。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各食物业处所的卫生情况,并会按风险加强巡查及执法。若发现有处所卫生情况欠佳、未有妥善处理食物,或有可能引致鼠患,署方会按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执法行动,以保障公众健康。

根据相关法例,任何从事食物业的人士,包括新鲜粮食店,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许任何食物业处所内有老鼠或昆虫存在;而且须采取一切合理所需措施保护食物,以免食物受污染或变坏。经营者亦须时刻保持食物业处所各部分清洁、维修妥善和状况良好。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持牌人持证人如因触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及其附属法例有关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的违例事项而被定罪,或违反牌照/许可证条件,食环署亦会根据既定机制记分、发出口头及书面警告,以及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牌照/许可证。若处所情况构成对健康的即时危害,食环署亦有权作出封闭令,立即封闭有关处所。

2026年6月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