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辣椒酱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一个瓶装辣椒酱样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签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是拉差香甜辣椒酱
制造商:美国汇丰食品公司
产地:美国
净重:二百五十五克
经销商:香港米联企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天后一超级巿场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二氧化硫,虽然含量低于《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经销商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经销商已按中心指示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340 0241,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