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下设有公众娱乐场所牌照持牌人资助计划,现正接受合资格的公众娱乐场所牌照持牌人申请一次性资助。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而须关闭的公众娱乐场所的合资格持牌人可获一次性港币100,000元资助,而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的合资格持牌人可获一次性港币20,000元资助。

接受申请日期及申请办法如下︰

申请期: 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至
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五时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于在第599F章下所发出的相关指示指明公众娱乐场所须关闭的期间[注1]内,持有食环署发出的有效公众娱乐场所牌照,详情如下:

  1. 申请资助的人士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在第599F章下所发出的相关指示指明公众娱乐场所须关闭的期间[注1](指定期间)内,持有由食环署发出的有效公众娱乐场所或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不论牌照有效期长短,而该牌照属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公众娱乐场所牌照持牌人资助计划申请表(资助计划申请表) 第II部第 (2) 项所列的四类牌照之一(指定牌照);及
    2. 有关的指定牌照申请须在2020年11月30日或之前递交;及
    3. (适用于资助计划申请表格第II部第 (2)(a)项、第(2)(b)项或第(2)(c)项指定牌照的牌照持有人)在提交申请当天,申请人仍持有与资助计划申请表格第II部相同的有效牌照(或该已续期的有效牌照);及
    4. 持牌处所在整段指明期间内关闭;及
    5. 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后直至批出资助时没有受破产或清盘程序/诉讼程序/命令的约束。
  2. 申请人在指示有效期内可以持有多于一个有效的指定牌照,但如该些牌照是就同一场所内进行的相同娱乐活动而发出,该申请人只能获得本资助计划的一次性资助一次[注2]

注1: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作现场表演的公众娱乐场所.须按指示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日6日期间关闭。其他公众娱乐场所须按指示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日6期间关闭。此指定期间可能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发出的有关指示再度延长。
注2:即资助只为一次(而非多次)。

申请办法

处理申请

其他须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