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业界能够尽早营业,食物环境卫生署(本署)设有暂准牌照制度,向已符合各项卫生、楼宇安全和消防安全基本规定的处所签发暂准食物业牌照、临时卡拉OK场所许可证或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戏院∕剧院)。暂准牌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让持牌人∕持证人可暂时营业,同时办理正式牌照∕许可证的申请事宜。
根据现行发牌∕发证程序,本署会发出信件和电邮,通知申请人暂准牌照∕许可证的届满日期,提醒申请人在牌照∕许可证余下的有效期内,尽快遵办正式牌照∕许可证的各项发牌∕发证条件。
为提供更佳服务,由2019年1月1日起,除上述提示信外,本署会在暂准牌照∕许可证到期日前60天和30天发出电邮,以及在牌照∕许可证到期日前90、60和30天发出短讯,提醒申请人一方暂准牌照∕许可证即将届满,以便申请人加快遵办正式牌照∕许可证的各项发牌∕发证条件。此外,本署会在正式牌照∕许可证批出时,以短讯通知申请人及其发牌顾问领取正式牌照∕许可证。
申请人如欲收到有关电邮及短讯,须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见下图)填写电邮地址及流动电话号码,或向负责处理其申请的个案经理提交该等资料(适用于处理中的申请),以便本署作出所需的安排。

申请人如不欲收到有关短讯,可在申请书内的指定方格(见下图)填上「✓」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