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业处所持牌人∕负责人:

提醒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须严格遵从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

政府在二月十七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宪,逐步有条件地放宽社交距离措施。有关指示及指明已由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零时零分起生效,为期14天,直至三月三日(指明期间)。详情请参阅附件一

除继续遵守各项一直生效的规定及指示[1],请特别注意下列最新的规定及限制。
  
[1]     包括在处所入口或当眼的位置展示载有「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的海报、桌子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隔板作出有效分隔、除在餐桌饮食外必须一直佩戴口罩、为进入处所的人士量度体温以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

如采取以下两项新增措施,餐饮业务的堂食时间可放宽至晚上9时59分及不多于4人同坐一桌(简称新制):

  1. 须确保顾客在进入处所前利用手机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或登记其姓名、联络电话及到访处所的日期及时间,并保留书面或电子记录31天;及
  2. 须安排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自2021年2月11日起每14天进行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以及确保员工在2021年2月25日及其后的每个14天期间完结前取得检测结果的短讯,及保留每次的短讯记录31天。

上述餐饮业务如违反相关规定,便须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下午6时正至翌日上午4时59分不设堂食及在开放营业时不可多于2人同坐一桌)(简称旧制)。详情载于附件二。正采取附件二所述措施的处所须在该旧制适用期内全日24小时于其餐饮处所入口处以指定范本张贴告示(附件三附件四)。

如选择不采取以上两项措施,餐饮业务须继续遵守二○二一年二月十七日仍然生效的规定及限制,即堂食开放时间至下午5时59分及不多于2人同坐一桌的规定(亦即旧制)。在这情况下,有关餐饮业务负责人须于其餐饮处所入口处以指定范本张贴告示(附件五)。

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每14日接受一次病毒检测的安排

餐饮业务负责人必须安排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每14日接受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员工须将有关阴性结果的短讯保留31天,以供执法人员查核。员工可选择到19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接受检测,在首三个月提供给餐饮处所员工的服务是免费的。员工亦可于指定邮政局、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或医院管理局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免费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员工亦可到指定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服务,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你们也可自费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

由二○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起,餐饮处所员工可于食环署网页登记参加其检测承办商(Prenetics Limited)为餐饮处所员工提供的检测服务。持牌普通食肆、持牌小食食肆、持牌水上食肆及持牌工厂食堂负责人可在Prenetics Limited网站登记其餐饮处所员工人数(须输入牌照号码),并选择领取检测瓶的指定地点及指定时段。详情如下:

四个暂定指定地点的流动车停泊时间
由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日)起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

四个暂定指定地点的流动车停泊位置

  1. 香港鲗鱼涌海泽街,鲗鱼涌公园二期侧
  2. 九龙深水埗区元洲邨商场停车场出口对出
  3.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沙田政府合署对出
  4. 新界元朗凤琴街体育馆侧凤翔路公共小巴总站

由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日)上午九时起,你们可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样本瓶。有关员工须在随后一至两日亲身到上述任何一个指定地点交回检测样本予Prenetics Limited进行检测,Prenetics Limited在随后一至两日会向有关员工发出检测结果短讯记录。该短讯记录必须保留在原来智能电话,以便食环署人员在需要时检视。每天网上登记名额有限,额满即止。相关细节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 ),或由二○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时起透过检测承办商(Prenetics Limited)热线(3008 8319)查询。

请留意,为符合上文第3(2)段所述的新增措施,政府不接受前述以外的检测结果,例如快速抗原测试或其他市面上可自行购买的检测包。

以下是一些业界和市民关注的问题:

  1. 根据规定及指示,餐饮业务负责人须确保顾客在进入处所前利用手机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所以顾客在进入处所后才用手机扫瞄桌子或餐牌上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不会被视为符合相关规定。

  2. 考虑到在餐饮处所购买外卖的顾客不会脱下口罩,而且逗留时间比较短,因此纯粹惠顾外卖的顾客(或为他们提取外卖的速递员)不须扫瞄该处所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然而,为保护自己、家人及朋友和协助疫情受控,我们鼓励购买外卖的顾客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
  3. 如顾客在进入处所前没有利用手机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餐饮业务负责人须登记顾客的姓名、联络电话及到访处所的日期及时间。为确保遵守相关规定,餐饮业务负责人须检视有关资料已妥为提供。

为令餐饮业界在疫情受控及经济活动复甦时能跨前一步,政府强烈呼籲所有餐饮业务负责人齐心合力,共同加强并持续采取各项防疫措施,令市民安心享用堂食服务。此外,本署会加强巡查以确保有关规定及指示得以遵从,在初期的宣传教育工作过后,会在适切阶段对罔顾法纪人士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亦会按需要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