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业处所持牌人∕负责人: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
有关餐饮业员工可选择的病毒检测途径

就政府在2021年2月10日公布《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有关餐饮业务的适用安排,我们现致函回应餐饮业务负责人关于其员工每14日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的查询。

餐饮业务员工须将有关阴性结果的短讯保留31天,以供执法人员查核。他/她们可选择到以下其中一种途径:

  1. 于19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拭子采样检测服务(名单见https://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在首三个月提供给餐饮业务员工的服务是免费的;
  2. 于指定邮政局、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或医院管理局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并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派发点及时间和样本收集点及时间,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是免费的;
  3. 自行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并可就检测结果发出电话短讯通知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请留意,政府不接受前述以外的检测结果,例如快速抗原测试。

在农历年长假期后,本署会向你提供进一步细节,就病毒检测事宜上可如何提供进一步的协助。

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