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食物业处所持牌人∕负责人: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
最新指示

本署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况再次发信予各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及负责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藉2020年7月13日在宪报刊登的公告发出最新指示,由2020年7月1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直至2020年7月21日。有关详情,请参阅附件

要持续地保持环境卫生,各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必须共同努力,确保处所清洁卫生及食物安全,并持之以恒。对罔顾环境卫生和食物安全的违例人士,本署会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