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禁止狗只进入食物业处所(导盲犬或执行法定工作的狗只除外)。随著社会风气变化,政府检视了多项因素,包括对公众健康的保障、市民的接受程度、市场需求、业界反应等,认为现时具备条件在适当规范下容许狗只进入食肆。行政长官在2025年《施政报告》宣布,让餐厅经营者提出申请,容许顾客携带狗只进入食肆。此举可为业界带来全新商机。


新措施的执行方案是按下列原则制订:

  1. 让食肆经营者和顾客均有选择:食肆经营者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容许狗只进入食肆。申请获批后,必须时刻在食肆入口当眼处张贴指定标示,让顾客能作出知情选择;
  2. 以保障人和动物的安全,以及确保食物安全、环境卫生为前提: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会为此修订法例,并施加必须的额外牌照条件,但在其他方面会给予食肆经营者适当弹性,因应实际情况自订合适的营运安排和餐厅守则;
  3. 尽量减轻业界遵规成本:新增的牌照条件不会导致遵规成本显著增加,而且食环署会以批注形式把相关批准附加于现有牌照内,从而减省申请手续和费用;及
  4. 以小步走的方式,稳妥推展:市民对宠物接纳程度不一,首阶段会以较小规模稳妥推展,让社会逐步适应。如运作畅顺,我们预计最快可在首阶段推出后约半年接受下一阶段的申请。

我们拟透过修改法例和施加必须的额外牌照条件作出规管,并附以食环署编制的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指引」),为食肆经营者和携狗顾客提供参考。食肆经营者可参考指引,因应实际情况自订营运安排和餐厅守则。

我们预计于今年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就第132X章的修订建议。如获立法会通过,我们预计在2026年年中批出首阶段申请。

我们已于2026年2月3日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讨论文件,有关讨论文件可参考以下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网页: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n/panels/fseh/papers/fseh260210cb2-162-2-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