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对本署的服务有任何查询、建议、要求或投诉,可透过以下途径与本署联络︰
电话: | ☎2868 0000 或 ☎1823 (两者均为24小时热线,由「1823」代为接听) |
---|---|
电子邮件: | enquiries@fehd.gov.hk (此电邮户口由「1823」代为处理) |
传真: | 2869 0169 |
地址: |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44楼 食物环境卫生署总部 |
(查询、建议、要求和投诉电子表格由1823管理。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情况,由2020年12月2日开始,1823只提供有限度服务以便集中处理与疫情及环境卫生有关的来电,直至另行通知。1823暂时不处理电邮、手机应用程式、电子表格及文字短讯等文字来函。因此,查询、建议、要求和投诉电子表格服务现时已暂停。)
如欲作出投诉,请提供姓名和联络方法,以便本署跟进。在接获投诉后,本署会在10个历日内给予初步回复。如在接获投诉后30个历日内未能给予具体回复,本署会把工作进度告知投诉人。
上诉
如你认为你的投诉未得到妥善处理,希望向本署就调查结果提出上诉,请透过上述途径与本署联络,并提供本署就你的投诉所作具体回复的档号和发出日期(如有),以便本署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