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捡拾骨殖迁葬往新界乡村原居民的葬地

申请人须亲自前往食物环境卫生署红磡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办理,手续如下:

  1. 申请迁移/捡拾骨殖许可证,详情请参阅土葬及捡拾骨殖服务须知(五)

  2. 出示由有关村长、乡长或村代表或乡事委员会主席发出的推荐信;

  3. 出示由民政事务总署发出的下葬原居民葬地的批准信;

  4. 于办妥手续后,到缴费处缴费;

  5. 于缴费后返回领证处领回有关文件及收据,便可安排捡拾先人骨殖和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