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14A条申请豁免书的申请指引及表格


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条例》”)第14A条,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已指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为合资格「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新申请豁免书的期限,详情请参阅以下申请指引:

[第21章节]

 

[请按以上图示参阅详情]

附件 标题
NE 1 根据《条例》第14A条申请豁免书的申请表格
NE 2 建议图则和相关证明书的范本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须知 建议图则的证明书
(由申请人填写)
建议图则的证明书
(由合资格专业人士填写)
建议场地平面图 建议布局图 建议楼面平面图 龛位资料
NE 3 根据《条例》第14A条申请豁免书的申请摘要

NE 4 龛位登记册(适用于在《条例》刊宪日期(即2017年6月30日)开始的时间前已出售安放权而该安放权 尚未行使 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

NE 5 龛位登记册(适用于在《条例》刊宪日期(即2017年6月30日)开始的时间前已出售安放权而该安放权 只局部行使 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

NE 6 展示通告(私营骨灰安置所—豁免书所受的限制)((适用于根据《条例》第20A条获发豁免书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

NE 7 就限制龛位安放权额外费用豁免书持有人须提交的确认书的范本(适用于根据《条例》第20A条获发豁免书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

如就申请指引或表格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92 2731、传真至2827 2908或电邮至 rpc@fehd.gov.hk与私营骨灰安置所办事处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