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餐廳被罰暫停營業

元朗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為「黃金屋」,位於泰祥街17至21號南祥大廈地下3號鋪,由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一月十三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述店鋪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今年五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三千五百元,而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該店鋪於去年二月及十一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九千元,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三月一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