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中防腐劑含量的專項調查結果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公布,中心最近進行專項食品調查,測試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劑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情況,結果在五百個樣本中,有一個樣本不及格。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不能添加防腐劑;但未經烹煮的醃製肉類及乳酪(切達乳酪、柴郡乳酪或軟乳酪除外)則可以,但含量不可以超過法定上限。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於八月至九月抽取了五百個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樣本作上述檢測,其中一百零八個新鮮、冰鮮、冷藏肉類及乳酪全部均沒有檢出硝酸鹽或亞硝酸鹽。」

「其餘三百九十二個肉類製品樣本,包括煙肉、火腿、漢堡扒、醃製肉類、臘腸、點心、肉丸、罐頭肉類、燒味及鹵味,硝酸鹽的含量也沒有超出法定標準。但有一個白菜豬肉餃樣本檢出亞硝酸鹽,含量為百萬分之三百七十,超出法定上限百萬分之二百。」

「超出法定標準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硝酸鹽及亞硝酸鹽通常用於醃製肉類,主要是由於它們有抗菌作用,若進食該產品不會即時影響健康。不過,一些人士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氫酵素缺乏症」(G6PD Deficiency)患者等,會對亞硝酸鹽較為敏感,有機會影響紅血球的帶氧功能而引致「正鐵血紅蛋白血症」。長期攝入過量亞硝酸鹽不排除會增加患癌風險。

發言人提醒市民注意均衡飲食,避免因偏食而攝取過多食物添加劑。市民應選擇可靠的商鋪購買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

他又提醒業界要適當使用防腐劑,也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及有關法例規定。

他說:「就不合格樣本,食物安全中心已向有關零售商發出警告信,並要求生產商跟進,及再抽取樣本檢測,化驗結果合格。」



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