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含二氧化硫專項調查(第二期)結果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公佈一個專項食品調查結果,評估巿面出售的肉類添加二氧化硫的情況。結果顯示檢測的一百七十九個肉類樣本中,九個樣本含二氧化硫,整體測試合格率為合百分之九十五。

中心發言人表示,二氧化硫屬不得用於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的防腐劑。中心近年多次在新鮮肉類樣本中檢出二氧化硫,故此今年分兩階段進行專項調查,評估有關情況。第一階段調查的結果已於四月公佈。

第二階段調查涉及的樣本於七至八月從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抽取,包括豬肉、牛肉及羊肉。結果發現九個新鮮牛肉樣本被檢出含二氧化硫,含量由百萬分之十四至百萬分之二千二百。當中四個樣本已於七月的食物安全報告中公佈。

其餘新公佈的五個樣本分別於五個肉檔抽取,而有關經營者屬初犯。中心已向有關販商發出警告信及再抽取樣本化驗,結果合格。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售賣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有關持牌人一經定罪,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會按違例記分機制,暫時吊銷或取消其牌照。違例者如屬公眾街市檔戶,食環署亦可終止該攤檔租約。

發言人說:「個別販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在肉類中違法添加二氧化硫。該種防腐劑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清洗及烹煮過程中流失。」

他說:「按今次被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水平,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個別對該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要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在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使用二氧化硫,而巿民應向可靠的街巿檔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

他續說:「中心會繼續監察有關情況,包括會突擊巡查曾經出售過含二氧化硫肉類的店舖,確保業界遵守相關法例。」



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