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

深水埗一間食物製造廠持牌人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名為「泰」,位於營盤街159至161號金德花園地下1號鋪,由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一年一月十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該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分別於今年五月及十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四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該食物業處所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十月及今年四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二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該食物業處所由今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七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