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深水埗一間食肆經營者因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洗滌及潔淨用以端送食物的用具和貯存用以配製食物的設備,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趙泰成」,位於白田上村12座地下2號鋪,由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至明年一月九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七月及八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今年六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元,因而被記下十五分,店鋪於本年九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