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

元朗一間食物業處所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為位於又新街60號合益大廈地下D2鋪的「新記雞粥」。由今日(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八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述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分別於去年六月及今年三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一千元,而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上述店鋪人士於二○○七年八月及去年四月,亦分別因在露天地方洗滌食具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元,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去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