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魚化驗結果

經濟好轉,市場對海鮮類食品需求增加,政府不排除一些不法商人會從非正規渠道入口食物,故政府在春節前後加強食品抽驗工作。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六日)表示,中心較早前在長沙灣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抽取16個淡水魚樣本測試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及氯霉素含量。當中15個樣本測試結果均滿意,只有一個鯪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百萬分之零點二一)。

發言人說:「中心已將化驗結果及有關情況通知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東局)。廣東局會跟進事件,包括調查是否出現非註冊魚場的魚貨混裝了在註冊供港魚場的魚貨內。食物安全中心和香港海關將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並繼續截查內地漁船,檢查是否有經非正式渠道進口的淡水魚。」

廣東局及食物安全中心都認為淡水漁走私問題不容忽視,雙方會致力打擊非法活動。事實上,香港海關已於昨日成功截獲一艘內地漁船,發現4,200公斤未列載貨艙單及未附有內地衞生證明書而輸港的淡水魚。香港海關已控告有關漁船的負責人及船員違反《進出口條例》。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食物安全中心本星期稍後將與廣東當局會面,商討措施如何加強輸港淡水魚監管的問題。」


2007年2月2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