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襲擊公職人員被判社會服務令

一名男子因傷害及襲擊公職人員,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二百四十小時及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兩項判令同期執行。

兩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香港仔海旁道海濱公園執行小販管理職務時遭襲擊受傷。

食環署發言人說:「對執法公職人員使用暴力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

他又呼籲市民應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