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撿獲懷疑走私豬肉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海關今早(五月二十五日)進行聯合行動,撿獲約四百五十公斤懷疑走私新鮮豬肉。

今早約七時,食環署及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輛私家車,在車上撿獲一批沒有衞生證明書的豬肉,該批豬肉分別藏於十七個膠袋內。

行動中有兩名男子被捕,現正協助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說,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於本港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他說:「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所懷疑,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