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食品專題調查結果:街頭小食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公布,早前從二百多間零售店鋪抽取三百四十五個各類街頭小食樣本作化學及微生物測試,除了三個樣本檢出不准使用的染色料「橙黃II」外,其餘樣本檢測結果滿意。

該三個樣本包括兩個咖喱魷魚及一個炸豬大腸。

中心針對市民常吃的街頭小食類食品進行測試,抽取的樣本包括:

* 滾汁類╱蛋類╱滷水類(如魚蛋、豬皮、茶葉蛋、滷水金錢肚);
* 燒烤類╱烘焗類(如雞翼、烤魷魚、煨蕃薯、雞蛋仔);
* 非瓶裝飲品類╱甜點類(如沙冰、鮮榨果汁、缽仔糕、豆腐花);
* 煎炸類╱炒類(如炸豬大腸、煎釀豆腐╱青椒╱矮瓜、炒麵)及煎炸食物用油;
* 汁醬╱其他(如沙嗲汁、魚肉燒賣、袋裝撈撈冷麵)。

化學測試包括檢測染色料,例如「橙黃II」及蘇丹紅;中心亦在一些蔬菜類食物樣本(如煨蕃薯)作除害劑殘餘測試。微生物測試則包括致病菌,例如沙門氏菌、金黃葡萄球菌及蠟樣芽胞桿菌。

此外,今次測試包括煎炸食物用油樣本中的黃曲霉毒素及過氧化值。測試結果全部滿意。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說:「就三個食物樣本檢出的『橙黃II』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有關樣本分別從三間店鋪抽取。中心已向食肆負責人發出警告信,並作出跟進調查。」

中心提醒業界要適當使用食物添加劑,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及有關法例規定的條件來配製食品;業界亦須經常遵守衞生守則,確保食物安全。此外,業界應選擇高質素和品質穩定的食油,並經常更換食油以保持質素。市民亦應保持均衡飲食,避免過量進食高熱量 、高糖分及高脂肪的食物。



2008年7月24日(星期四)